“驾驶证的分分分,司机的命根……”
这大概是广大司机朋友最深的感受
那么今天 要告诉车主们一个好消息
公安部: 交通违法记分 拟可通过接受教育减免! 近日 公安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截止至2019年12月18日:
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后,在机动车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累计最高减免六分,超过六分的分值不记入下一记分周期。
但不是所有机动车驾驶员都可以通过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来减免扣分。
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交通违法行为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的;
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此外,为了避免有关工作人员、机动车驾驶人弄虚作假,征求意见稿要求,机动车驾驶人在学习、考试期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过人脸识别、实人比对等方式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机动车驾驶人本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建立举报投诉查处制度,方便群众对违规问题进行举报投诉。对于交通警察及辅警在工作中参与舞弊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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