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人民检察院
依法对一“套路贷” 恶势力犯罪集团
13名成员提起公诉
近日,莆田市仙游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张元发、郑政金等13名成员分别以虚假诉讼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提起公诉。
经审查认定,自2015年开始,以犯罪嫌疑人张元发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网罗刑满释放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20余人,在莆田市各县区以“套路贷”的形式专门从事非法高利放贷,并成立地下执法队伍进行非法暴力讨债。
该犯罪集团以犯罪嫌疑人张元发为首要分子,犯罪嫌疑人郑政金、黄志华、林梅生为骨干,其余人员为积极参加者,组织成员较为固定,通过 “虚增债务”、“肆意认定违约”、“虚假诉讼”、“胁迫逼债”、“非法拘禁”、“裸贷”等各种方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几年来,张元发恶势力犯罪集团以言语威胁辱骂、上门滋扰、贴白布条、贴字报、泼油漆、拍裸照、砸物品等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近50起,造成他人自杀、离婚、房产被查封、被列入失信人员等严重后果,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什么是套路贷
“套路贷” 一般以民间借贷为幌子,通过骗取受害人签订虚假合同虚增债务、 伪造资金流水等虚假证据,并以审核费、管理费、 服务费等名义收取高额费用,恶意制造违约迫使受害人继续借贷平账,不断垒高债务,最后通过滋扰、纠缠、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催讨债务,达到非法侵占受害人财物的目的。
怎么样避免套路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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