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少年包工头 于 2019-4-4 08:33 编辑
福建省住宅装修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 福建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起草) 使用说明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福建省住宅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福建省住宅装修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筑装修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二、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筑装修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三、《示范文本》的空格下划线标示的,由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填入具体内容,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下划线上的括号内容为提示性内容,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填入的具体内容应将其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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