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土地征收通知,秀屿区清塘大道四期征地告知书下来了,未来是涵港大道、北高主干道,来塘村(231.68亩)、吴黄村、下郑村总共291亩,已经说了二年了,终于要拆迁了,又是一批拆迁户要发财了!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秀屿区清塘大道四期市政工程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通知 莆政土〔2019〕45号
市自然资源局:
秀屿区清塘大道四期市政工程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闽政地〔2018〕1216号),现通知如下:
一、为实施秀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核定将秀屿区境内农用地9.7832公顷(其中耕地7.481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核定征收秀屿区笏石镇来塘村水田1.0646公顷、旱地6.4172公顷、园地0.0914公顷、林地0.0345公顷、其他农用地2.1755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0609公顷,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10.8441公顷;使用国有交通运输用地0.0566公顷,合计征收(使用)土地10.9007公顷,以划拨方式提供,作为秀屿区清塘大道四期市政工程建设用地。核减01地块面积7.7519公顷。
二、你局要积极配合秀屿区人民政府以及社会保障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征地,切实做好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按规定征缴。
三、秀屿区人民政府必须依法办理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及供地的具体手续。供地情况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四、秀屿区人民政府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涉及各类保护区的用地,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得动工建设。
莆田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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