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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莆田3月11日电(通讯员肖剑兰)从2011年5月开始,莆田市甲公司、莆田市乙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填占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白塘镇埭里村河道。莆田市涵江区水务局于2012年1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上述企业清除违法填占的河道,并于2012年5月8日申请涵江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因行政处罚未明确填占的河道位置、具体的方位导致执行不能。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检察院开展违法填占河道专项行政检察活动时,发现了该案线索。后经涵江区人民检察院多次督促,涵江区水务局依然未对两家公司填占河道的行为采取措施,两家公司不断扩大填占面积,且盖起建筑物,严重影响河道行洪安全、破坏水生态环境。经涵江区检察院申请,土地勘测规划院对填占的白塘镇埭里村河道进行测绘,被填占的河道面积达2100余平方米。
2017年6月28日,涵江区检察院向莆田市涵江区水务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要求履行法定职责、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恢复原状。考虑到被填占的河道已严重影响行洪安全,生态环境急需改善,为了使检察建议内容迅速得到落实,涵江区人民检察院于发出检察建议的次日,便向涵江区委、区政府汇报,争取相关方面支持。2017年11月,在涵江区委、区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由区水务局牵头,白塘镇政府、区执法局、区综治联防队等各部门60多人联动,开足马力,不分昼夜,经过大量的河道填土回挖及违法建筑拆除作业后,终于恢复了河道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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