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
福建省人社厅发布重要消息 福建13家企业和2个工业区 将受到“国字号”表彰 其中,我大莆田有一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等三方四部门《关于做好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65号)要求,我省三方四部门联合部署开展推荐评选工作。
经各地初审、省推荐评选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拟推荐厦门市同安工业集中区等2个工业园区为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推荐表彰对象、长乐恒申合纤科技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为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推荐表彰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8月23日至8月2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反映情况。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
省总工会权益保障部,
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雇主部,
省工商业联合会会员部,
福建省推荐评选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23日
全国模范劳动关系 工业园区推荐对象
1.厦门市同安工业集中区 2.石狮市宝盖鞋业工业园区
全国模范劳动关系 和谐企业推荐对象
1.长乐恒申合纤科技有限公司
2.福建祥鑫股份有限公司
3.福建春伦集团有限公司
4.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5.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6.漳州立达信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7.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福建省三明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
9.莆田市永丰鞋业有限公司
10.福建省建阳武夷味精有限公司
11.福建省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永定分公司
12.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他们凭什么有机会获得国家表彰 看完评选标准,你肯定会点头赞许 根据人力资源部所发的《关于做好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要获得“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标准十分严格!
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
劳动合同签订率100%,全面履行劳动合同;依法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劳动规章制度健全。
依法保障职工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权益——
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没有拖欠职工工资等违法行为;执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法律规定,没有强迫加班、超时加班行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定期向职工公开社会保险缴费信息,职工参保率100%。
全面执行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
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职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有效预防工伤和职业病的发生,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危害事故。执行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定期组织健康检查,不使用童工。
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依法签订和全面履行集体合同,集体协商程序规范;定期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并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职工工资增长与企业效益、劳动生产率增长相适应。未建立企业集体协商机制的中小微企业通过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覆盖。
依法加强民主管理——
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定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确定;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中小微企业,通过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覆盖。实行厂务公开制度或以协商会、恳谈会等形式定期与职工代表(工会)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并处理职工意见建议。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按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工作制度健全——
对劳动争议和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调处,无劳动关系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发生。
重视职工技能培训和企业文化建设——
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职工教育经费足额到位。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关心职工身心健康。教育引导职工通过正当途径合理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企业党组织健全,作用发挥充分——
坚持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党的基层组织完善,在组织职工、宣传职工、凝聚职工、服务职工中尽职履责,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发挥。 上述评选标准,对于在职人员来讲 可谓十分贴心 劳动合同有保障、不强迫加班超时加班 不拖欠工资并及时处理职工意见 职工的各项福利待遇得到了充分保障 给这些单位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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