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下午,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新闻通气会,向新闻媒体通报了近期全省交通安全整治情况,同时,全省首次推行 临时行驶车号牌 委托汽车销售单位来核发,也就是说,车主买车后,以往需要到车管所办理的临时号牌现在可以直接在4S店里就能办理。
在这次通气会上,最为引人关注的是,首次在全省推行委托汽车销售单位核发临时行驶车牌。据了解,此项服务的拓展,极大方便了群众购买车辆后提供了便利。
临时号牌是机动车悬挂正式拍照前,按照法律规定使用的一种过渡号牌。新车只要上路行驶,就必须办理临时号牌。
据了解,交警部门将在全省推行委托汽车销售单位,也就是4S店核发车辆临时号牌的工作。核发临时号牌的汽车销售单位,必须取得当地车管所的资格审核,才能开展核发临时号牌业务。
在这之前,我们买完车以后,要么自己到车管所办理登记手续,从而拿到临时号牌,要么委托4S店的工作人员代办,但都绕不开到车管所办理相关手续,有时候还要和其他人一起排队。
而举措正式实施以后,4S店可以向当地交警支队申请核发临时号牌的资格,获批以后,4S店就能在大家购车后直接核发临时号牌,无需多跑一趟车管所。
民警表示,原来申领临时号牌的方式并没有取消,只是增加了一种新的渠道,方便群众的同时,也减轻了交警的工作负担。
1、申请单位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具备汽车销售资质、固定的销售门店,信誉良好,且最近3个月的汽车销量不低于50辆;
3、具备供办理核发临时号牌的办公场所,配备互联网计算机、证件专用打印机、高拍仪、复印机、存放空白临时号牌的保险柜、存放机动车档案资料、收费票据等物品的专用文件柜及场地视频监控等设施设备。
收到4S店受托核发临时号牌的申请后,支队车管所将在2个工作日内派人实地勘验场地,符合条件的,会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上报支队审批,当地交警支队内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同意委托的,通知4S店到车管所办理核发临时号牌用户注册,不同意委托的,书面告知不同意的理由。
受托核发临时号牌资格有效期为1年,期满前1个月4S店应再次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继续办理核发临时号牌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4S店只能在支队授权范围内,为自己销售的,需要申请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汽车,或未销售的,要在汽车销售单位间调货的汽车核发临时号牌。
如果出现不按规定建立临时号牌核发档案,不按规定审核和收存凭证证明、由非经车管所培训人员核发临时号牌等违规情形之一的,4S店将被暂停临时号牌核发业务,出现2次以上(含2次)的,直接取消核发临时号牌资格,如果出现核发虚假号牌、违规收费等严重违规情形,4S店3年后才可再次申请业务。 据介绍,各地交警支队目前正加紧对新举措的实施采取准备,并先在个别条件较好的4S店进行试点,而后再逐步推广。具体实施日期由各地交警支队通知。各位车主们在向4S店索要临时号牌时,一定要再三确认对方是否有相应的资质!否则一旦到手的是一张假的临时号牌,吃亏的可是自己! 来源:福建《现场》记者:林西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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