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幅地块125亩,估计会一块儿卖 兴涵水都都是有实力的开发商,从华永第一家进来带了个好头,第二家保利,第三家的实力不容小觑,因为这里以后是靠近商业中心的
莆田市城乡规划局关于涵江兴涵水都片区地块二十九收储规划条件的通知
这边将有一个公交站
莆田市土地储备中心: 根据城市规划及《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下达莆田市201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批复》(莆政综〔2013〕31号)要求,经研究,现将涵江兴涵水都片区地块二十九收储规划条件通知如下: 一、用地情况: 该地块位于兴涵水都片区控规范围内,四至:东至凤阳路、南至紫霞路、西至农用地、北至规划河道绿化带,总用地面积约50674㎡(注:实际用地面积以土地部门实际勘测为准,实测用地范围应在用地红线范围内)。 二、规划用地性质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 1、用地性质:住宅及服务设施用地; 2、建筑密度≤25%; 3、容积率≥1.5且≤3.0; 4、绿地率≥30%。 三、建筑间距与建筑退让要求: 1、建筑间距要求:应符合日照、消防、抗震安全的要求,且最小间距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和各专业规范的要求。 2、建筑退让用地红线的距离、建筑退让道路红线及建筑退让绿化控制线的要求: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要求。 四、建筑高度、风格、色彩应与周边环境及整体景观协调。 五、配建设施要求: 1、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按有关规定设置。 2、机动车、非机动车的配建停车泊位数量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要求设置。 六、竖向及市政工程管线规划应与周边道路及所在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标高、管线相衔接。 七、该用地出让前,应向市规划局另行申请出让规划条件。 八、本规划条件未提及的,尚应符合法规规定以及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要求。今后建设以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方案为准。 |
莆田市土地储备中心: 根据城市规划及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下达莆田市201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批复要求(莆政综〔2013〕31号),经研究,现将涵江兴涵水都片区地块二十七收储规划条件通知如下: 一、用地情况: 该地块位于兴涵水都片区控规范围内,四至:东至规划居住用地、南至紫霞路、西至香林路、北至规划河道绿化带,总用地面积约33450㎡(注:实际用地面积以土地部门实际勘测为准,实测用地范围应在用地红线范围内)。 二、规划用地性质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 1、用地性质:住宅及服务设施用地; 2、建筑密度≤25%; 3、容积率≥1.5且≤3.5; 4、绿地率≥30%。 三、建筑间距与建筑退让要求: 1、建筑间距要求:应符合日照、消防、抗震安全的要求,且最小间距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和各专业规范的要求。 2、建筑退让用地红线的距离、建筑退让道路红线及建筑退让绿化控制线的要求: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要求。 四、建筑高度、风格、色彩应与周边环境及整体景观协调。 五、配建设施要求: 1、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按有关规定设置。 2、机动车、非机动车的配建停车泊位数量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要求设置。 六、竖向及市政工程管线规划应与周边道路及所在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标高、管线相衔接。 七、该用地出让前,应向市规划局另行申请出让规划条件。 八、本规划条件未提及的,尚应符合法规规定以及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要求。今后建设以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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