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城厢区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公办学校 剩余学位就学申请一次性告知单 一、申请对象类别(城厢区城区区域内) 1.户籍在2015年1月1日(含)后迁入城厢区城区公办学校片区内。 2.有户籍(城厢城区),没房产。 3.仙游县及外地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迁移随迁子女)。 4.有户籍(城厢城区),属于“寄户”、“挂户”的。 5.不符合电脑派位条件但持有暂住证明的随迁子女。 6.本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跨区间子女”,除仙游县外的本市流动人员子女)。 7.台、港、澳、外籍子女、华侨适龄就学对象。 二、报名申请时间 7月20日-7月24日。 上午8:30至11:30 下午3:00至5:30 三、报名申请地点 (一)一年级 序号 | | | | | | | 凤凰山街道南门社区、南园社区、中特小区、 三和观天下小区以及朱坑、白洋、林桥村。 | | | | | | | | | 凤凰山街道筱塘、月塘、新塘社区。 | 筱塘小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七年级 序号 | | | | 凤凰山街道南门、南园社区以及霞林街道莆糖、沟头、棠坡、肖厝、顶墩、下黄社区(村)。 | | | 龙桥街道太平、下磨、北磨社区及凤凰山街道龙德井、筱塘、新塘、月塘、朱坑、白洋、林桥社区(村)。 | | | 霞林街道霞林、木兰、坂头、屿上、铁岭社区(村)以及莆田西片区。 | | | 龙桥街道龙桥、兴安、泗华、延寿、洋西和万辉社区(村)。 | |
四、申请对象类别所需材料(以下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1.户籍在2015年1月1日(含)后迁入城厢区城区公办学校片区内。 ①户口簿;‚房产证明。 2.有户籍(城厢城区),没房产。 ①、户口簿。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①原户籍户口簿;‚学生父(母)有效暂住证或居住证(2014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③学生父(母)2014年12月31日至报名之日在暂住地的城区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交费明细表)或学生父(母)在暂住地城区经商的工商部门有效营业执照(2014年12月31日前(含)办理)。 4.有户籍(城厢城区),属于“寄户”、“挂户”的。 ①户口簿、‚房产证明。③2014至2015学年度在城厢区城区小学或幼儿园入学满一年的证明(毕业证或成绩报告册)。 5.不符合电脑派位条件但持有暂住证明的随迁子女。 ①原户籍户口簿;‚学生父(母)有效暂住证或居住证(2014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 6.本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跨区间子女”)。 ①原户籍户口簿;‚在城区暂住地的租房合同(2014年12月31日以前签定);③学生父(母)2014年12月31日至报名之日在暂住地的城区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交费明细表)或学生父(母)在暂住地城区经商的工商部门有效营业执照(2014年12月31日前(含)办理);④2014至2015学年度中心城区幼儿园就读满一学年的证明(毕业证或成绩报告册)。 7.台、港、澳、外籍子女、华侨适龄就学对象。 ①父母(或监护人)户口本和房产证明;‚公安部门签发的《临时住宿登记表》(监护人与适龄儿童);③适龄儿童与监护人的身份证;④因特殊情况,该适龄儿童无法由直系亲属当监护人而委托他人的,须出示公证书。 上述几类就学对象就读初中的非城厢区小学毕业生须提供《2015年莆田市区间流动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公办初中跨区就读申请表》。 五、办理流程:①现场领取或城厢区教育信息网上下载、填写《2015年城厢区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公办学校剩余学位申请登记表》→ ②准备报名所须的材料 → ③将申请表、报名所须材料提交报名点审核。→④上网查询派位或统筹安排结果(8月23日(初中),8月27日(小学))→④按网上公布的名单往学校办理注册手续(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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