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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爆料] 二手房新政:5年上市改2年,二手房大量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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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30 18: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力度最大的稳楼市新政出台:营业税免征期从5年恢复至2年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2015-03-30 17:32 来自 地产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将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二、上述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标准、办理免税的具体程序、购买房屋的时间、开具**、差额征税扣除凭证、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自2015年3月3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2号)同时废止。

       公开资料显示,此前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国家曾经多次调整二手房交易税:2005年,为遏制投机炒作、稳住房价,将此前免征营业税期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2009年12月,免征期限由“两年”调整为“五年”;2011年1月,在免征营业税期限五年的基础上,此前二手房销售总额差额计征,改为全额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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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30 18:49: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房价该来新一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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