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涵江高林 于 2014-11-19 21:35 编辑
保利地产规划
莆田市土地储备中心: 根据城市规划、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同意莆田市201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批复(莆政土[2014]82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涵江区兴涵水都新港片区地块控规方案的批复(莆政综[2014]79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涵江区兴涵水都安仁片区地块控规方案的批复(莆政综[2014]116号)及涵江区人民政府的申请,经研究,现将涵江区兴涵水都地块五、七、八、九、十三、十四出让规划条件调整的通知如下: 一、用地情况: 该用地位于涵江区兴涵水都片区内,东至规划香林路,南至福厦路,西至规划安都路,北至六一西路,总用地面积约193906㎡。其中地块五用地面积约24921㎡,地块七用地面积约19500㎡,地块八用地面积约6168㎡,地块九用地面积约57155㎡,地块十三-A用地面积约69796㎡,地块十三-B用地面积约4700㎡,地块十四用地面积约11666㎡(注:实测用地范围应在用地红线范围内,实际用地面积以土地部门实际勘测为准)。 二、规划用地性质及主要经济指标: (一)地块五: 1、用地性质:商务(办公)用地; 2、建筑密度≤55%; 3、容积率≤1.85; 4、绿地率≥10%; 5、建筑限高:80米; 6、主要出入口:福兴路、福厦路。 (二)地块七: 1、用地性质:住宅用地; 2、建筑密度≤25%; 3、容积率≥1.5且≤3.3; 4、绿地率≥30%; 5、主要出入口:紫霞路; (三)地块八: 1、用地性质:商务(办公)用地; 2、建筑密度≤30%; 3、容积率≥1.5且≤3.3; 4、绿地率≥15%; 5、主要出入口:紫霞路; (四)地块九: 1、用地性质:住宅用地; 2、建筑密度≤25%; 3、容积率≥1.5且≤2.1; 4、绿地率≥30%; 5、主要出入口:福兴路、紫霞路。 (五)地块十三-A: 1、用地性质:住宅用地; 2、建筑密度≤22%; 3、容积率≥1.5且≤2.5; 4、绿地率≥30%; 5、主要出入口:紫霞路。 (六)地块十三-B: 1、用地性质:幼托用地; 2、建筑密度≤35%; 3、容积率≥0.6且≤0.7; 4、绿地率≥10%; 5、主要出入口:紫霞路。 (七)地块十四: 1、用地性质:零售商业及住宅用地; 2、建筑密度≤32%; 3、容积率≥1.5且≤3.3(其中零售商业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其余为住宅建筑面积); 4、绿地率≥30%; 5、主要出入口:紫霞路。 三、建筑间距与建筑退让要求: 1、建筑间距要求:应符合日照、消防、抗震安全的要求,且最小间距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和各专业规范的要求。 2、建筑退让用地红线、道路红线及建筑退让绿化控制线要求:最小距离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要求。 四、建筑高度、风格、色彩应与周边环境及整体景观协调。 五、配建设施要求: 1、公共服务设施按有关规定设置,其中地块九应设置社区工作用房(1处)建筑面积约200㎡、居民活动用房(1处)建筑面积约500㎡、社区室外活动场地(1处)用地面积约300㎡;地块十三-A应设置社区工作用房(1处)建筑面积约300㎡、居民活动用房(1处)建筑面积约700㎡、社区室外活动场地(1处)用地面积约600㎡;地块七、九、十三-A、十四应分别设置物业管理用房、垃圾收集点、公共厕所等。 2、市政设施按有关规定设置。 3、机动车、非机动车的配建停车泊位数量按照《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要求设置,各地块车位数可在整个片区内统筹设置。 六、竖向及市政工程管线规划应与周边道路及所在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标高、管线相衔接。 七、涉及河道的改造和利用以有权机关的批准为准。 八、本规划条件未提及的,尚应符合法规规定以及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要求。今后建设以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方案为准。 九、2014年7月25日印发的《莆田市城乡规划局关于涵江区兴涵水都新港片区地块五、七、九、十一出让规划条件的通知》(莆规编[2014]150号)同时作废。 |
中体奥林匹克花园规划 莆田市土地储备中心: 根据城市规划及莆田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2]18号)要求,经研究,现将涵江区国际商贸城片区新港地块出让规划条件通知如下: 一、用地情况: 该地块位于涵江国际商贸城片区内,东至福厦公路,南至规划河道,西至涵港大道,北至规划居住用地,总用地面积约156088m2,其中A地块用地面积约24213m2,B地块用地面积约103081m2,C地块用地面积约28794m2。(注:实际用地面积以土地部门实际勘测为准) 二、规划用地性质及主要经济指标为: (一)地块A: 1、用地性质:零售商业、住宅及服务设施用地; 2、主要规划指标详见附件2; 3、地块总平面布局(含建筑间距、建筑退距、建筑平面尺寸、建筑室内外地坪标高等)按照附件2规划总平图要求; 4、主要出入口:福厦路。 (二)地块B: 1、用地性质:住宅、商务办公、旅馆及体育用地; 2、建筑密度≤25%; 3、容积率≥1.0且≤1.05(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8300㎡, 商务办公建筑面积≤45000㎡,旅馆建筑面积≥19500㎡且≤20500㎡,其余为体育建筑面积); 4、绿地率≥35%; 5、主要出入口:A地块南侧规划道路或C地块南北两侧的规划道路。 (三)地块C: 1、用地性质:零售商业、住宅及服务设施用地; 2、主要规划指标: ①建筑密度≤30%; ②容积率≥1.5且≤3.4(其中零售商业建筑面积≤17600㎡,其余为住宅及服务设施用地建筑面积);其中1#楼地上部分要求详见附件3; ③绿地率≥30%; 3、主要出入口:涵港大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