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莆田市八二一街木兰溪大桥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莆田市八二一街木兰溪大桥项目建议书的请示》(莆城投建〔2014〕31号)及相关附件收悉。为建设好木兰溪两岸地区,同时也为莆田市今后进一步向南部滨海地区发展做好扎实的基础和充分的各项准备,经研究,原则同意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莆田市八二一街木兰溪大桥项目建议书》,现就该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为建设好木兰溪两岸地区,同时也为莆田市今后进一步向南部滨海地区发展做好扎实的基础和充分的各项准备,同意你公司对莆田市八二一街木兰溪大桥工程深入开展前期工作。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北起天妃路与现状八二一路交叉口,南至木兰溪南岸规划荔二路,路线全长为2843米。工程主要由北岸八二一街南延伸、八二一街木兰溪大桥和南岸接线道路三部分构成。其中,八二一街木兰溪大桥桥梁长度为988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主线设计速度为60千米/时,南北两岸地面铺路段设计速度为40千米/时,八二一街工程范围与天妃路、荔园路、规划木兰大道等多条横向道路相交。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主线道路、地面道路、交叉口)、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交通监控工程、道路绿化工程等。 三、具体建设方案请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进一步论证确定。 四、建设地点按莆田市城乡规划局规划确定的位置和范围。 五、项目总投资框算为67164万元,建设资金由你公司筹集。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进一步落实建设资金,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附工程招标方案),并按规定报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4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