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庆过后,和同学一起爬泉州清源山,路上聊到前一天去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泉州天后宫,由此自然谈起妈祖身世。 妈祖原名林默,小名默娘,北宋建隆元年(960年)生于莆田,其父林愿,是当地官员。默娘和一般女孩子不同,不习女红,却谙习水性,熟悉海况,也通晓天文气象,所以长大后在海边为商船、渔船引航,救助遭遇海难的船员等公益事业,也就是类似现在的NGO工作,雍熙四年(1087年)在海上救助中遇难升天。因为感念她的恩德,航海的人不愿相信这么美丽善良的姑娘已经去世,认为是升天继续从事海难救助,成为海上守护女神,便尊称为妈祖。 当我对同学脱口而出NGO这个词时,心头忽然一震:“神袛在人间所做的公益事业”,不正是如何理解闽台民间信仰一个很好切入点? 妈祖信仰,北宋后在我国沿海地区迅速扩大。她升天前做的种种善行——即现在所说的公益事业,在海商、渔民及其后代中口耳相传,经久不衰,并附会神化出越来越多神迹。此后逐渐传播海内外,从而形成一种以中国人为主体的世界性海神信仰。正如林国平的《闽台民间信仰源流》所说,“由于妈祖形象既不同于人面鸟身的禺虢、禺疆、弇兹以及与之相类的不廷胡余,也不同于令人惊怖的海龙王,而是一位颇具慈母色彩、有求必应的海上守护女神”,其形象更为普通百姓接受。龙王信仰在我国也很广泛,但他不仅赐福,还会降灾。妈祖出现后,龙王的人气就完全比不上专做善事的妈祖。 我国公益事业并不始于妈祖。比如最晚在汉代,乡村就有大量“社”、“会”等互助组织;而稍晚于妈祖的范仲淹则捐出家乡苏州土地,创立范氏义庄,这是我国第一个宗族内部慈善组织。但无论是“社”、“会”,还是义庄、义学、义塾,或局限于地域,或仅惠及宗族。而妈祖的公益行为并不针对特定个人,所有遭遇海难的人都救助,更接近于现在NGO公益组织,所以称妈祖为中国公益事业先行者并不为过。 闽台民间妈祖信仰模式是神祇在人间做公益,升天后信众感恩祭祀崇拜,而后国家封诰,列入祀典确认。 这种“公益—感恩”模式不同于佛教、道教的“祈祷—还愿”模式,有主动与被动的显著差异。林默娘是主动做公益,升天后信众感念恩德,主动把她神化为妈祖。而佛陀是西来的,传教中的善行只能通过典籍记载知晓,没有直观印象,信众只能被动地将所求之事祷告于佛;佛若有知施力,也是被动完成信众心愿,然后信众再来还愿。 道教虽是本土的,但老君本是哲学家,三清玉帝是自然神崇拜,张天师等强调个人修炼也无所谓公益。由道教演化的各地民间信仰,比如城隍、土地,往往曾是地方官,也有恩惠于百姓,但更多的是代表国家权力的政府行为,和妈祖纯粹公益行为还是不可比;其信仰仅局限于当地,远不如妈祖影响大。虽然,在妈祖升天后,信众崇拜又回到“祈祷—还愿”模式,但信仰产生之初的“公益—感恩”模式无疑能提高信仰位阶,便与一般泛神崇拜区别开来。 而妈祖升天之后也没有停止在人间善行。祭祀她的宫观,往往成为一村一社最重要公共场所。大家捐助的香油钱,结余部分也往往用来资助同村的贫苦人,兴建各种公益设施。妈祖以一人之力,从事着海上救难的公益事业;而祭祀她的宫观,在传统城乡社会里也继承妈祖遗志,继续她的公益事业, 一直传承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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