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早有文件规定“超标电动车禁止销售”,然而实际在市场中,超标电动车依然泛滥,为不少市民的出行带来了很多麻烦。福建省莆田市林先生刚刚花了3000多元买了一部电动车,没想到上路不到两个月时间,他就收到了两单总额600元的罚单。林先生说,他购买的电动车属于超标车,无法上牌,上路之后都会被交警以“无牌无照驾驶”为由查处,让人十分头疼。记者调查发现,仅莆田城区就有数万辆超标的电动车,这些车主同样面临着这样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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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超标电动车属于机动车
莆田市交警支队秩序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考虑电动自行车为配送工具,根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应不大于每小时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公斤,同时还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也就是说,只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才算是非机动车,超出标准的电动车应该被认定为机动车。
据市交警支队车管大队工作人员介绍,包括莆田在内,目前全国很多地方的超标电动车都无法上牌,主要是因为其并没有列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机动车目录,因此不能注册登记。而严格来说,未经公安机关登记的机动车辆不得上路行驶。
一方面禁止超标电动车上路,另一方面各地却还有很多商家在销售超标电动车,这个矛盾该如何解决?对此,莆田市相关部门并未明确答复。
提醒:超标车违法还要受刑罚
近期,莆田检察机关在梳理近期各地办理的部分电动车事故案件时发现,不少市民购买并驾驶超标的电动车上路,殊不知,这些超标车已经达到机动车的标准,一旦违法将可能受到刑事处罚。
据介绍,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不久前办理的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黎某酒后驾驶一辆超标电动车,不慎撞上前方一辆轿车。轿车司机报警后,黎某被抓获,测试后确认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已达醉酒驾驶标准。对此,黎某认为其所骑的是电动车而非汽车,酒后骑电动车不属于醉驾。检察官将其所驾电动车送至相关部门鉴定,结果显示,该车各项标准已符合机动车的标准。据此,检察机关以黎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其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电动车时代网点评】小编认为,除了在要求各位经销商们不要买超标电动车的同时,还要提醒各位消费者在购买的时候多一个心眼儿,提前查清楚自己要购买的电动车是否属于当地合格目录上的车型,如果不是,那么就千万不要购买了,以免因为无法上牌而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驾驶超标车上路 要有相应的驾照
由于超标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范畴,因此,驾驶超标车要及时办理F证(轻便摩托车驾驶证)或其准驾以上摩托车类驾驶证(含E、D证),以免机动车驾驶人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造成记12分的严重后果。根据《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对照表》的内容,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非汽车类机动车,比如超标电动自行车,按相关条款将处以300元罚款、扣12分,同时可以并处拘留15天以下。
日前,芗城、龙文公安分局已报上级机关协调相关部门及培训学校,将轻便摩托车驾证考培费用下调为170元。申请报名点除芗城公安交管大队、龙文公安交管大队外,也可在陆顺、丰达、龙文、鑫湖4个摩托车教练所报名培训,经交警部门组织理论考试和路考合格后发给轻便摩托车驾驶证(F证)。交警部门提醒广大超标车车主,尽快报名参加培训考试,申领轻便摩托车驾驶证(F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