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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农户住房保险政府“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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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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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4 08:54: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荔城区所有农户参保,房子受损可按三档标准赔偿

  记者昨从莆田荔城区民政局获悉,该局日前与中保财险莆田荔城支公司签订协议,全区农村86888户农户全部免费参加农村住房保险,保险费由政府统保承担,其保险金额每户保额1万元,总保险金额8.68亿元,保险费54万多元。
  荔城区民政局有关人士介绍,农户所有且长期(一年以上)居住的、坐落于乡村的房屋,包括卧室、正厅、饭厅、厨房都可纳入保险标的范围,保险期限为1年,自今年1月1日零时起至12月31日24时止。
  当农户住房受到火灾、爆炸、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雨、暴风、洪水、雹灾、低温冰冻、雪灾、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造成房屋损失时,政府将委托保险公司按照约定赔偿。承保全区农村住房保险的保险公司,根据房子损毁程度给予10000元、1800元、800元标准赔偿。
  农户灾情发生后,应向所在地民政办或民政局报告,保险公司派员到受灾农户开展查勘理赔工作。农户在申请赔偿时,应提供村委会证明,具体包括受损房屋产权所有者、是否长期居住、受灾原因、损失数量等真实可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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