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凤凰卫视台 于 2012-10-26 09:38 编辑
省委、省政府出台《莆田市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后,住建部门结合实际,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执行好《莆田市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融入到住建部门日常工作中,制定出台《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总体方案>的实施意见》。同时,市住建局主动对接省住建厅,积极争取政策支持与资金扶持。据悉,近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支持莆田市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意见》正式印发,意见分为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大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水平、大力推广城乡建筑节能、大力扶持莆田建筑产业发展、支持引导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支持推进城乡住房保障均等化、保障措施等方面,共18条措施内容,涉及城乡建设工作的方方面面。该意见的实施,对我市积极稳妥推进莆田市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距,加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把莆田建设成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先行区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示范区,为全省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提供经验,将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 一、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 1、建立城乡一体化规划体系。强化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海峡西岸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指导,帮助协调福莆宁同城化规划及城际轨道交通等相关专项规划与莆田城乡规划的衔接。支持帮助兴化湾南岸开发规划与其他相关规划的有机衔接。支持按照“全域莆田”的理念,开展城乡一体化空间规划,建立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三规融合”的规划体系,引导和调控城乡建设和发展,形成城乡空间一体化发展格局。支持和指导莆田研究制定城乡一体的城乡规划标准体系和技术指标体系,全面梳理、整合各类规划,建立城乡规划“一套图”制度,引导和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向农村延伸。推动空间布局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点专项规划全覆盖,将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列入省厅控规编制试点。 2、提升城乡规划设计水平。加大对莆田规划建设的指导力度,积极组织高层次、高水平专家参与和指导城乡规划编制和实施。支持开展城市特色研究,利用自然环境条件,融合山、河、荔林、水乡、岸线、岛屿等自然景观要素,保护利用好以“南北洋水系密集地带为主体的城市绿心”,展现和突出“荔林水乡、滨海名城”景观特征。支持提高城市建设标准,控制建筑密度,勾画层次分明、疏密有致天际线,构建绿色开敞公共空间体系。 3、支持探索城乡一体的规划管理机制。指导莆田建立城乡一体的城乡规划审批和监管创新机制,强化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城市郊区和农村规划的集中统一管理,提高规划管理效能。指导帮助莆田探索建立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和动态维护机制,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开发利用的需要。鼓励开展派驻乡村规划师试点,强化对村镇规划建设的指导。 二、大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水平 4、支持城乡市政公用设施一体化建设。指导莆田按照“城乡统筹、就近接管、相邻联建”的原则,科学编制全域镇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规划,连片布局,实现镇乡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支持以莆田市域为单位,捆绑城乡污水处理项目,按照市区、乡镇和处理规模等相互搭配原则,扩大项目规模,吸引社会投资建设。 指导莆田按照“村收集、镇乡转运、市处理”模式,编制莆田市城乡环卫一体化专项规划,合理规划垃圾转运站布局,加快垃圾转运系统建设。支持莆田扩建垃圾焚烧发电厂。“十二五”末全市实现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支持莆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和餐厨垃圾分类处理。 支持莆田供水体系纳入全省“北水南调”系统,开展城市供水厂深度处理改造,推进供水管网建设和改造,把城市供水向乡村延伸,促进城乡同网同质供水,提升供水企业检测能力。 支持莆田编制完善城市排涝规划,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全面完成莆田内河水系清淤截污和综合治理,建设滞洪区,提高城市防涝排涝能力。 支持城乡同网供气设施建设,至2015年底,全市45个乡镇中20个乡镇纳入管道燃气供气范围,至2020年底,全市45个乡镇中30个乡镇纳入管道燃气供气范围,实现城乡基础设施资源共享。 5、支持城乡路网一体化建设。协调、帮助推进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干线公路与城乡道路之间的连接段建设,促进路网之间的有机衔接,形成内外一体、城乡互通、方便快捷的城乡路网体系;帮助指导支持莆田城乡道路设施、桥梁、停车场、地下管线等基础设施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整合提升道路功能;支持帮助城乡慢行系统建设,完善步行和自行车系统,优化慢行交通网络布局;支持莆田开展路灯节能推广试点工作,提高城乡照明质量和节能水平;支持莆田城乡建设管理数字化建设,创建城乡建设管理新模式,全面提升城乡建设管理工作水平。 6、支持村镇设施配套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支持试点小城镇建设污水管网、公厕、垃圾转运站、垃圾运输车辆等基础设施,并在各专项资金补助方面给予倾斜;指导莆田美丽乡村建设,支持莆田创建国家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试点工作;加强村镇建设技术指导,选派1家设计院,3年内每年选派3名技术人员对口挂钩指导服务莆田村镇建设,重点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试点、村庄环境整治、村镇住宅小区建设试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发展等方面技术指导和服务。 7、支持城乡园林绿化建设。支持莆田建设城市综合性公园、湿地公园、植物园、郊野公园等园林绿化景观系统规划建设工作;指导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支持绶溪公园申报国家重点公园、土海湿地公园申报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支持湄洲岛、九鲤湖风景名胜区(含九鲤湖、菜溪岩、麦斜岩等)申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支持莆田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规划、建设和管理以及实施城市花化彩化项目。 8、深化实施“点线面”城乡环境整治攻坚计划。支持莆田加大实施城乡环境“点、线、面”综合整治攻坚计划力度,组织开展城乡规划、城市功能和园林水系“三提升”、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两整治”以及美丽乡村“一建设”行动,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完善城乡基础设施。指导帮助抓好村庄“七好”和完整城市社区、绿道网建设,结合“城市绿心”打造独具特色的绿道网系统,推进城镇主干道、主要出入口、公园、内河水系、重要公共服务设施周边等重要区域景观整治和改造。 三、大力推广城乡建筑节能 9、稳步推进建筑节能。指导莆田推进建筑能耗统计、审计和监测等节能运行管理工作;完善建筑节能监督管理体系;支持12层以下的居住建筑、新建保障性住房、学生和工矿企业宿舍、医院卫生院病房、宾馆等有热水需求的新建公共建筑和既有建筑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帮助解决推广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支持莆田市及所辖县申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支持莆田农村地区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并给予资金补助。 10、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支持莆田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保障性住房、10万㎡以上的住宅小区和2万㎡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规划设计;支持莆田市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组织省级单位和专家为莆田提供绿色建筑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优先扶持申报高星级绿色建筑项目,争取中央资金补助。到2015年,指导莆田推广绿色建筑面积100万㎡,建立10个以上绿色建筑星级示范项目。 四、大力扶持莆田建筑产业发展 11、支持莆田本地建筑企业升级转型。支持莆田发展壮大建筑产业,鼓励莆田市建筑企业晋升资质等级,指导帮助有实力的企业申报特级资质。在评先评优上给予倾斜,培育打造建筑业龙头企业和企业集团。支持莆田建筑业企业开拓省外市场,帮助协调解决开拓市场方面存在的困难。鼓励和支持莆田市勘察设计单位改企建制工作,指导和扶持莆田市建筑设计院建立符合现代企业模式、有竞争力的现代勘察设计公司,支持莆田升级一个一类施工图审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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