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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莆田市荔城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2024年4月10日
关于《莆田市荔城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加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利用管理,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2〕34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6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目标任务 一是优化土地供应方式需要,集体土地入市是对国有土地供应方式的一种补充。二是增加农民收入。入市所得可以提升农民收入,更大程度上激活农村土地资源要素,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 三、主要内容 1.哪些土地可入市? 入市宗地应是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并经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保障性租赁住房等用途,依法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登记,权属清晰无争议。 2.谁来开展入市? 入市主体为具备所有权身份的农民集体和依法代表行使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3.怎么开展入市? 由入市宗地所属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入市方案,并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表决同意,形成入市决议,并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委托自然资源部门开展入市土地出让工作。 入市申请经所在镇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后提交自然资源部门,由自然资源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后,报区人民政府审批。 入市方案经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后,应在宗地所在村居、镇街公示栏、报纸、区人民政府网站等渠道公开发布信息,实行公开交易。交易结果应在宗地所在村居、镇街公示栏、区人民政府网站等渠道进行公布。 四、实施期限 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解读机关:莆田市荔城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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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人 发表于 2024-4-24 10:22 集体土地能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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