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酒驾醉驾违法综合治理能力,发动和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治理局面,自1月份起,仙游县公安局决定在全县试点开展酒醉驾有奖举报制度,即对举报饮酒后驾驶汽车违法行为的市民实施奖励。
有奖举报范围:仙游县范围内发生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查获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上路行驶,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以下简称酒驾)或“醉酒驾驶机动车”(以下简称醉驾)标准,并依法出具处罚决定书的,依据此办法给予举报人奖励。
举报方式:群众可通过拨打110实时举报或到公安交警部门现场举报两种方式进行实名举报。举报时,举报人应尽可能详细地提供发生酒驾或醉驾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车辆类型、车辆号牌号码以及车辆行驶方向等情况。
奖励标准:
(一)查获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即酒精浓度达到20毫克/100毫升以上(含本数),未达到80毫克/100毫升的),
每案奖励人民币1500元;
(二)查获驾驶人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即酒精浓度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含本数),以血检结果为准),
每案奖励人民币3000元。
举报责任:
举报人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举报,不得故意虚构事实或者恶意举报。对借举报之名骗取奖励、敲诈被举报人,或影响公安交警部门公正执法的,将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举报人不得采取违法行为或危险方法抓拍收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证据;举报人在收集固定证据过程中因不注意交通安全造成人身伤害或其它损失的,由举报人自行承担或者依法解决;
对多人举报的同一违法行为,按举报登记时间顺序,奖励最先举报人,不实行多头奖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举报无效,不予奖励:
1.依法履行职责,直接从事交通管理的执法人员;2.举报内容已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或查处的;3.提供的信息不能准确反映机动车车型、号牌、外观等特征和违法时间、地点、事实等情况的;4.举报的行为经查证不属实的;5.举报酒驾交通违法行为的证据资料,不符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违法行为证据采集标准的;6.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7.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其他不适用的情形。
交警部门将及时受理、调查核实举报线索,并对举报人身份、举报内容严格保密。救一个人就是挽救一个家庭,大家行动起来,踊跃举报酒驾线索,共同预防和减少涉酒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希望大家行动起来
踊跃举报酒驾线索
交警部门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来源:仙游交警与你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