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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国投城市广场1#、2#地块商业部分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项目(第三次招标)综合评估法招标公告(网上投标)(其他项目) 1、招标条件 莆田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拟建的莆田市国投城市广场1#、2#地块商业部分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项目(第三次招标)已经闽发改备【2013】B05001号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招标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莆田市火车站站前片区 建设规模:约30000万元 项目投资总额:30000.00 万元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资金来源:财政 设计总工期: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是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内的企业。联合体要求:无。其他条件: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经营范围须具有房地产营销策划咨询服务资质且未发现有不良记录的房地产服务机构。 3、近3年来(2015年1月份至今)曾经销售代理2个(含2个)以上的单个商住项目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的楼盘的房地产营销策划项目案例。 4、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作业团队须不少于8人(销售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核心成员(项目总监、销售经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3年(含3年)以上从业经历。上述人员要求必须是投标人单位的员工,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团队成员名单,以及核心成员的工作简历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5、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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