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拖欠半年,还不肯搬走???
“法官您看,他要求我三天内必须搬走!”在城厢法院调解室里,租客情绪激动。对面的房东立即反驳:“租金拖欠半年多,换谁不着急?”调解席上除了法官,还坐着一位特殊的协调专家——城厢区人大代表。这场房屋租赁纠纷因搬离期限及租金结算陷入僵局。承办法官林燕梅庭前阅卷时发现:案件标的不大,但双方对履约细节各执一词,“机械判决”恐难实现案结事了,遂邀请深谙基层治理的人大代表共同介入。
调解现场奏响“三重协奏曲”
法官搭建“法治坐标”用租赁合同条款逐项厘清权利义务,以账单明细呈现欠租事实。
代表铺就“情感纽带”从家常切入,逐步消融对立情绪。当人大代表提及“王先生您作为社区老住户,最懂契约精神的重要性”时,双方态度明显缓和。
书记员实时记录同步生成调解备忘录,实时梳理双方争议清单,关键条款即时确认。
经过三小时“法理情”交融的调解,最终达成双赢方案:租户两周内完成搬离并分期补足租金,房东现场返还押金,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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