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城厢区这个村将建生态公园
关于莆田市城厢区2022年常太镇东青村水土保持生态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常太镇东青村民委员会:根据莆田市财政局、水利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第四批水利专项资金的通知》莆财农〔2022〕45号文件精神,2022年5月26日区水利局组织专家及相关单位对《莆田市城厢区2022年常太镇东青村水土保持生态村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技术评审,现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莆田市城厢区2022年常太镇东青村水土保持生态村项目。
二、建设地址:常太镇东青村。
三、建设单位:常太镇东青村民委员会。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3.03hm2,其中:新建水土保持生态公园1处,面积347m2;修建排水沟129m,引水沟580.35m,排泥管2.2m,封禁83hm2。
五、工程建设标准: 水土流失治理目标: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3.03hm2,治理度达82.21%。生态环境改善目标:项目区内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治理,土壤侵蚀模数从1150t/km2·a降低到500t/km2·a以下。
六、工程投资:本项目总投资63.0861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49.7775万元,林草措施投资17.650元,封育措施投资2.1940万元,独立费用7.5121元万元,基本预备费1.8375万元。
七、资金来源:省财政专项资金补助50万元,群众自筹13.0861万元。
八、建设工期:共6个月,即2022年7月-2022年12月底。
九、工程招标投标:请常太镇东青村民委员会严格按照《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十、其他:该工程总平面方案、 概算、 防洪设计、 环境保护等要按照各部门的要求和专家意见实施。其他事项请按工程实施方案审查会专家组意见执行。
十一、有关要求:请你村据此批复,一是深入开展各项前期工作,抓紧做好招投标前的准备工作,确保及时招投标、按时开工。二是严格按照核定的实施方案概算控制工程投资,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做到专款专用,项目资金管理应按照省财政厅、水利厅联合印发的《福建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7〕5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三是认真组织好项目实施,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并做好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确保工程按上级要求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附件:莆田市城厢区2022年常太镇东青村水土保持生态村项目实施方案审查会评审意见莆田市城厢区水利局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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