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一男子8万货被烧,结果遭到运货平台甩锅...
莆田的张先生最近遇到一件难事,自己8万多元的货物通过货拉拉平台的司机送去福州,结果货车在路上自燃,连车带货烧光光更寒心的还在后面……5月19日张先生叫了一部货拉拉,当天是早上9点多左右装货,可是到了快十一点,工厂那边反馈过来 货还没到。
张先生感觉到不妙,立即打电话联系货拉拉司机叶师傅,才得知货车在离收费站两公里处自燃了,等到消防人员处置完毕后这辆货车连车带货全都烧光。
而转头张先生就发现,被烧毁的8万多元货物却在货拉拉APP订单页面上显示已经完成配送,两百多块钱的配送费也已经被划走了。
于是张先生想着从“货拉拉”APP保障服务中申请保险金,却没有找到自己的订单号。
货拉拉客服给出的说法,保障服务是货拉拉平台只是选择性赠送,一般只送给5.2米以上的大车,因为给张先生拉货的车不到5.2米,没有得到平台送的保障服务,因此,张先生无法申请保障金。
张先生的货被烧没了,货拉拉平台有意让叶师傅赔偿货主张先生。
可是叶师傅表示,自己的车也是按揭买的,还在还车贷,这次完全被毁,没有了养家工具,拿不出钱来赔偿,他建议张先生还是要向货拉拉平台索赔。
原来,要在货拉拉平台接货,必须缴钱成为会员,会员分为好几个等级,不同等级,每个月缴的会员费也不一样,等级越高,缴的钱越多。
叶师傅是钻石会员,不仅每个月要交599元会员费,而且他每接一个订单,货拉拉平台都要按运费的5%收取所谓的信息费。
因此,他认为现在他拉的货,出了事故,平台抽取了佣金,当然要负责任,不能让他一个人来承担。
货拉拉平台方面却表示,他们主要是通过APP向双方提供独立的信息中介服务,虽然收了钱,但是平台并不介入实际运输。
如果司机接到订单后发生了货物损坏丢失等情况,平台方面能做的只是帮助货主与司机协商。
货拉拉平台方面最终给的方案是请司机赔两万元,平台再赠送200元,而且,这200元还是代金券,张先生觉得非常可笑。
对于货拉拉平台以只提供“信息服务”为理由推卸责任的行为,北京德和衡(福州)律师事务所张冠荣律师认为,货拉拉公司是有义务在APP上告知消费者注明他们只提供信息服务的条款,但是并没有。
律师表示:
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也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因此,货拉拉平台利用格式条款
免除自己的责任,涉嫌违法。
另外,“货拉拉”APP在保障服务页面里写着:
“货拉拉针对平台订单运输为下单用户定制的专属货物保障服务”;“每一订单每台车每次的最高保障金限额为人民币5万元”等字样。
而整个页面中,并没有排他性条款,显然,这些“每一订单、每台车、每次”的说法会让普通消费者认为这个保障服务是针对所有的订单。
对此,律师认为这些内容其实就是货拉拉平台的一种承诺,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无法实现,也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可以索赔。
张律师建议,接下来,货主张先生应当继续和货拉拉平台和司机协商理赔,如果大家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
来源丨融媒体资讯中心《现场》
货车自燃?那这.. 也是货车公司的问题吧 我去 不负责任吗 {:pfw8:} {:pfw13:}{:pfw13:} 货拉拉平台方面最终给的方案是请司机赔两万元,平台再赠送200元,而且,这200元还是代金券 平台做大了,无法无天。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