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幸福 发表于 2022-2-17 08:18:01

超100万元!莆田这三个小伙非法出售银行卡,被查获!

把自己的银行卡转借、出售给别人,或者帮忙“转账”,能挣钱?你可千万别心动!
因为别人会拿你的卡实施网络诈骗,你可能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受到法律的严惩。
2月12日城厢警方接到举报周某、王某、肖某涉嫌将银行账户提供给他人用于网上违法犯罪经过一天一夜的蹲点守候民警在城厢区嘉禾世纪广场与凤凰山街道分别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肖某经过民警督促当天下午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周某也到所投案
▲犯罪嫌疑人周某
▲犯罪嫌疑人肖某
▲犯罪嫌疑人王某
经查三名犯罪嫌疑人周某、肖某、王某在明知出售银行卡是用于刷流水、洗钱、诈骗、赌博等网络方面违法犯罪用途的情况下仍将其名下银行卡及密码提供给他人使用以赚取高额佣金,交易流水总额达10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肖某、王某已被城厢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法律课堂

    根据《刑法》第287条之二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警方提醒

在此类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往往存在侥幸心理,觉得自己没有参与到直接犯罪中去,因而不会触犯法律。然而,这种狡辩根本无法为其“助纣为虐”的行为脱罪。

买卖、租借“两卡”均属于违法行为,切勿将自己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买卖、租赁给他人,否则将面临信用惩戒、限制业务、严管账户、法律处分等四大惩戒。

大家要加强防范意识,避免被犯罪分子利用。如果有不用的银行卡、手机卡、社交网络账户,要及时注销,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一旦发现自己的相关账户信息涉嫌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城厢公安

东门庆 发表于 2022-2-17 08:29:10

果然赚大钱的都写在法律里面

矮油肉肉哟 发表于 2022-2-17 09: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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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尼 发表于 2022-2-17 09:3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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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CC丽啦 发表于 2022-2-17 09:39:16

多读读法律 不要侥幸

灰色头像 发表于 2022-2-17 09: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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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无邪 发表于 2022-2-17 10:00:03

这得被判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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