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征收使用土地补偿方案公布【涵江版】
莆市公31号2014年8月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以闽政地450号文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合计12.1672公顷。现将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使用)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名称:涵江区2014年度第七批次建设用地。
二、批准用途:2014-07-01、2014-07-02地块规划为零售商业及住宅用地、2014-07-03、2014-07-03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
三、被征收(使用)土地位置、地类及面积:涵江区白塘镇安仁村水田1.8747公顷、旱地0.0953公顷、园地0.3811公顷、其他农用地7.1494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1933公顷,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11.6938公顷;使用国有其他未利用地0.4734公顷,合计征收(使用)土地12.1672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劳力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标准
(二)地上物补偿标准:按照《莆田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莆政综10号)相关规定进行补偿。
(三)农业人员安置途径:货币补偿安置、企业用工安置、第三产业安置。
五、被征收(使用)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材料,到下列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六、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国土资源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莆田市人民政府
2014年8月26日
政府的补偿这样看着好像也不是很多啊 这是全国通用版,简单的说就是一亩水田每户补4万,一般村里会扣留10%,拿到手3.6万~~~ {:pfw9:} 政府转手一下,200万/亩 太廉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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