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笑我太疯癫 发表于 2014-1-14 09:09:43

物业公司未经小区业主同意“圈地”中特三和财富广场,变经营收费停车场

本帖最后由 他人笑我太疯癫 于 2014-1-14 09:09 编辑

    城厢区霞林街道中特三和观天下小区外围广场,现在变成了物业公司用于经营收费的停车场。小区内的一片公共广场变成了物业公司的私人经营收费停车场,居民休闲、娱乐的公共场所没有了,进出小区的重要通道因此被堵塞,存在的安全隐患,这让不少业主非常头疼。中特、三和观天下小区外围广场属于小区公滩的公共设施,这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属于全体业主,中特、三和观天下物业公司没有权利改变小区外围广场的用途,其行为已侵犯到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属于违法行为。否则应对小区业主提供补偿。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停车位功能在规划上不能变更。如要改建成收费停车场,必须召开业主大会,至少2/3以上业主同意,才能改做停车场用于收费经营。

他人笑我太疯癫 发表于 2014-1-14 09:11:48

中特小区三和财富广场的周边用钢管路障围了起来,收停车费,两个入口则各设了一个收费岗亭,岗亭边上的栏杆上写着“停车5元/3小时,没超过1小时加收2元,按月停放没车收费300元/月。

谢特法克鱿 发表于 2014-1-14 09:16:10

这种事情太多了。

胜利北路东桥头西湖片区1至7号楼属于全体安置房业主共有的小区场地,在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也没有请物业的情况下,有人私自在小区路口设立门岗,对居住在该小区内的业主强收停车费每月每辆150元,而且无法提供任何的收费手续和收据,如不交费则不让小区内的业主车辆进入小区。

喵了个咪 发表于 2014-1-14 11:02:49

业主联合起来吧

milanfox 发表于 2014-1-14 18:46:53

好NB的物业

心灵魔方 发表于 2014-1-15 11:16:26

这有啥,你去翻翻涵江帝景蓝湾停车场的贴子,比这多爆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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