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仙网's Archiver
论坛导航
›
法律求助
› 收 据
福建壶兰律师
发表于 2013-12-8 12:26:47
收 据
收据
兹本人 其妻****在莆田市第一院住院治疗中*********************项目部已付住院治疗费用合计人民币大写 ,小写¥ 。医疗费**由该公司保存,具体赔偿金额另行协商解决。
特立此据
受伤人****的爱人
二***年**月**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收 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