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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市木兰溪水利管理处玉湖片区水闸管理房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莆田市木兰溪水利管理处: 你处《关于申请审批市木兰溪水利管理处玉湖片区水闸管理房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该项目,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木兰溪水利管理处玉湖片区水闸管理房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代码:2305-350304-04-01-752248) 二、建设地址:莆田市荔城区玉湖片区B-21地块,四至范围:北临明珠路,东邻湖心正荣府,西、南为规划绿地。 三、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856m²,项目拟建1幢4层水闸管理房,建筑面积为1068.48m²,建筑占地面积366.43m²。建筑密度19.74%,容积率0.58,绿地率3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闸管理房、景观绿化、道路及广场硬化、室外管网等配套设施建设。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551.4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44.78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80.45万元,预备费26.26万元。资金来源:由荔城区财政统筹安排。 五、建设工期:8个月。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镇海街道办事处审查批复,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七、工程招投标:按照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八、节能要求:你处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九、其他:请你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措施。 请据此批复,抓紧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开展勘察设计工作,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按规定报批工程初步设计。涉及其他部门的有关手续,请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原荔发改〔2022〕239号文同时作废。 莆田市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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