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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子,我该怎么为孩子争得一份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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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30 10: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女,离异,现居住在莆田。
跟前夫有一个孩子,前夫出轨,离婚后孩子跟他,我就分得一套房子。

认识现男友后,当初他对我挺好,可是他有家庭。想过分手,但那会儿已经有了孩子。现男友说想对我和孩子负责,让我生下孩子,为此他还跟自己老婆离了婚,净身出户。
原以为现在两个人都是单身,可以再重新组合一个家。可他一直拖着,迟迟不和我领证,甚至离婚不离家,经常回他前妻的房子去住。
现在孩子也已经出世,感觉他的心越来越不在我和孩子身上,态度也没以前好了。就因为我生了女孩吗?

跟一个净身出户的男人,未婚生子,我现在就想为自己的孩子争一份权益?
如果要走法律程序,我该怎做,才能尽可能多的维护到我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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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30 10:29: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给别人当 三儿 的节奏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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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30 10:36:33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话题好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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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30 10:41: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未婚生子,要想给孩子一个稳定的家庭环境,很难的。你这不是给自己挖了个大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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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30 10:45: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未婚妈妈的孩子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这在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中都有规定,非婚生子女(包括未婚妈妈的孩子)和婚生子女完全享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不论生父还是生母,都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到孩子独立生活时为止。如果不与非婚生子女生活在一起的一方拒绝履行该抚养义务,那么非婚生子女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相应的义务。这就从法律上保护了未婚妈妈的孩子享有生存和教育的权利。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以下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继承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继承法》的规定,使我国的非婚生子女(含未婚妈妈的孩子)和婚生子女完全享有相同的权利的义务,使未婚妈妈的孩子不得因为出生问题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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