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家物业声明 第一,宜家物业并未单方面,也无权单方面提高物业费用。物业费仍保持1.2元/米·月。 第二,宜家物业的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执行。 目前宜家物业严格按照2008年12月30日,由莆田市物价局和莆田市建设局联合签发的《莆田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性收费标准》执行。并无任何违法或违规行为。 第三,物业费的提高,需要物价局、建设局、业主委员会、街道办、居委会等多方面共同作出,需要一系列的行政审批手续。 第四,对于上述发帖人对自身言行不负责任的违法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 鉴于该发帖人对宜家物业造成的恶劣影响,宜家物业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莆田市宜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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