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根据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莆自然资〔2021〕144、190号文件精神,决定对PS拍-2021-17、18号地块进行公开随机选择拍卖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抽签的拍卖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莆自然资〔2021〕190号文件中入选土地拍卖机构名录库拍卖机构名单。
三、报名材料:
符合以上名录库名单的,须提交总公司及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报名须报送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加盖总公司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被委托人须全程参与标的抽签,否则取消本次抽签资格),于2021年7月5日上午9:00至9:30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开标室3报名,超前或逾期不予接收。
四、选择办法:
以上2宗地块按两个标的进行抽签,由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对参加报名的拍卖机构按照4轮随机抽签的办法确定拍卖机构(抽签地点:开标室3)。
五、公告费用及标的收回:
随机抽取确定的中标拍卖机构,公告费用参照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莆自然资〔2021〕144号文件执行。因政府原因暂停后不再拍卖的,及拍卖不成交,由莆田市自然资源局收回拍卖标的。
六、拍卖佣金等:
拍卖成交后拍卖佣金按拍卖成交价2%向买受人单方收取,佣金分成参照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莆自然资〔2021〕144号文件执行。低于拍卖底价成交的,拍卖机构承担所有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莆田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7月2日
PS拍-2021-17号
月塘南地块三 ▲月塘南片区地块三区位图
月塘南片区坐落莆田万达核芯覆盖圈,期待已久的月塘南地块三也终于出炉,商住混合用地,体量约14299㎡,地块容积率偏高为>1.0且≤4.5,需要配建超6500㎡的商业区,限高100米。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城厢区月塘南片区地块三规划条件的函 莆自然资审〔2021〕25号 莆田市土地储备中心: 根据《莆田市月塘南片区基本单元(350302-05-H1)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的申请,经研究,现将城厢区月塘南片区地块三规划条件函告如下: | | | | | | 位于莆田市月塘南片区基本单元(350302-05-H1)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四至:东至万隆花园、南至莆阳西路绿化控制带、西至沟头圆圈、北至南门西路,具体详见用地红线图。 | | | | | | | | | | | | | | | | 计容建筑面积>6500㎡且≤9500㎡,其中邻里商业计容建筑面积>4500㎡且≤5000㎡。 | | | | | | | | | | | | | | | 建筑高度≤100米,住宅建筑层数应≥5层(㡳层架空则应≥6层)。 | | | | | | 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 | | 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 | | 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 | | 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 | | | 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 | | | 应符合《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莆田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莆自然资发〔2019〕143号)》的要求。 | | | | | 应设置健身活动室(计容建筑面积≥600㎡)及公共厕所(计容建筑面积>30㎡且≤60㎡)。 | | | | | | | | | 计容建筑面积≥100㎡,且按每百户不小于20㎡,不足百户按百户计。 | | | | | | | | | | | | | | | | | | 社区卫生室、文体活动室、居家养老服务点应集中设置;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应设置明显对外出入口。上述配套设施面积均为净面积不含公摊。 | | | | | 应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的要求配建停车位;非机动车应预留充电设施,应遵循“小型、分散、就近服务”原则,方便居民使用。 | | 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电动汽车充电停车位配建标准应符合《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的要求。 | | | 机动车开口设置在南门西路、莆阳西路,且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的要求。 | | | 场地竖向设计标高应与《莆田市月塘南片区基本单元(350302-05-H1)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周边现状道路相衔接。 | | | | 应按《莆田市月塘南片区基本单元(350302-05-H1))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各相关专业规范的要求,做好与污水管网等市政管线的近远期衔接,确保污水纳管收集排放。 | | | | | | | | | | | | | | 建筑风格和色彩等应与周边环境及整体景观相协调。商业建筑采用传统风格,色彩以白色、灰色、砖红色为主。居住建筑采用现代简约风格,建筑高度50米以下的居住建筑应采用坡屋顶形式,屋顶主色为红色,整体色彩以暖色基调为主。 | | | | | | | | 住宅阳台应单独设置废水排水管,并接入市政污水收集系统。 | | 本项目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需一并提供管线综合图(含雨水、污水管线等)。 | | 本项目配套管线(雨水、污水管线等)需纳入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 | 建筑高度、容积率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进行计算。 | | 本规划条件未提及的,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要求。 | | 本项目规划条件出具后超过一年国有土地使用权仍未出让的,则本规划条件自行失效。 | | | | 涉及土壤污染问题,应在项目出让前按照《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莆环保[2020]114号)要求执行。 | | | |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27日 PS拍-2021-18号 尚济街北侧地块四 ▲尚济街北侧地块四区位图
尚济街北侧地块四为纯商业用地,相邻于老年文体教育中心(建设中),总用地面积约24亩,建筑高度≤24米(约8层),未来投用后为周边住宅项目提供便利的商业配套。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尚济街北侧地块四规划条件的函 莆自然资审〔2021〕24号 莆田市土地储备中心: 根据《莆田市玉湖分区单元(350304-09)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的申请,经研究,现将尚济街北侧地块四规划条件函告如下:
| | | | | | 位于莆田市玉湖片区控规范围内,四至:东至万科用地、南至老年文体教育中心、西至尚济街绿化控制带、北至西洙路绿化控制带,具体详见用地红线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 | | 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 | | 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 | | 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 | | | 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 | | | 应符合《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莆田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莆自然资发〔2019〕143号)》的要求。 | | | | 应设置分区公共配送中心,布置在建筑地面一层,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200㎡。 | | | | | 应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的要求配建停车位。 | | 电动汽车充电停车位配建标准应符合《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的要求。 | | | 机动车开口设置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的要求,应设置在西侧、北侧。 | | | 场地竖向设计标高应与《莆田市玉湖分区单元(350304-09)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周边现状道路相衔接。 | | | | 应按《莆田市玉湖分区单元(350304-09)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各相关专业规范的要求,做好与污水管网等市政管线的近远期衔接,确保污水纳管收集排放。 | | | | | | | 应采用现代风格,建筑风格和色彩等应与周边环境及整体景观相协调。 | | | | | | | | 本项目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需一并提供管线综合图(含雨水、污水管线等)。 | | 本项目配套管线(雨水、污水管线等)需纳入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 | 容积率、建筑高度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进行计算。 | | 本规划条件未提及的,尚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要求。 | | 本项目规划条件出具后超过一年国有土地使用权仍未出让的,则本规划条件自行失效。 | | | | 若涉及土壤污染问题,应在项目出让前按照《莆田市生态环境局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莆环保[2020]114号)要求执行。 | | | |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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