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地面车库不同的是,该小区的地下车库为2494平方米,不计入小区的容积率。据《城市房屋权属等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于不计算建筑容积率的建筑物,由于其没有相应宗地号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份额,因此,其权利人无须向国家交纳土地使用费,其初始登记时的法律权利依附于具有房地产权的建筑物,不能单独取得《房地产证》。但是出乎意料的是,神通广大的向阳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竟为地下车库办出了产权证,并以八万一年的价格承包给了个人。 业主们再次提出质疑:“产权证又不是开发商自己办的,难道主管部门办理产权时都无视法纪吗?是不是官商之间存在什么勾结内幕呢?” 为何凭空多出一幢楼?有关部门如此“浑然不知” 在阳光龙泉小区,有一幢被称为“小七”的建筑。业委会负责人吴永和表示:“开发商说‘小七’是七号楼的附属楼,但其中隔着二十多米呢。”法制今报记者看到,“小七”是一幢地面三层、地下一层的独立楼宇。但是奇怪的是,这幢楼在小区的规划里根本找不到,也就是说,这幢楼是开发商不按照规划,凭空多建的。 随后,法制今报记者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该小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中载明,小区中住宅及社区公共用房面积为17246平方米。但是将小区205户业主的产权证面积相加,得到的是20661平方米,超容近3000平方米,而这仅仅是住宅面积,还不包括社区公共用房面积。以当时每平方米2000元的价格来计算,超容3000平方米等于直接为开发商带来了600万元的收入,而业主则损失了更多的绿化休闲空间。 如果说住房的面积不方便计算,但是多出来的“小七”又是怎么通过竣工验收的呢?包括之前业主反映的一系列问题,都是面上的问题,工程的主管部门、监管单位又是如何做到从开工到验收都浑然不知的呢? 18日,带着阳光龙泉小区业主的诸多疑问,法制今报记者赴漳浦建设局采访,该局办公室一位杨姓主任表示:“问题很多,涉及许多部门,一时没法弄清楚,我们调查后给你答复。” 一个小区竟然存在这么多问题,业主们的投诉竟然在近三年时间里无人理睬。开发商靠损害广大业主的利益得到数以千万元计的非法实惠。阳光龙泉这样的“怪胎小区”究竟是如何炼成的?本报将继续追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