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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爆料] 实业难做,又一鞋业塌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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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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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14 11: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6月12日,荔城区人民法院发布拍卖公告。公告称,荔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07月14日10时至2019年07月15日10时止在荔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福建省莆田市宝龙鞋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莆田市荔城区拱辰办畅林村的厂房及应份土地使用权。评估价格高达350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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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开资料显示,福建省莆田市宝龙鞋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月,属于台港澳法人独资企业,控股股东为香港永威企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主要经营生产各种冷粘鞋及鞋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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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相关法院判决信息显示,此次宝龙鞋业资产被拍卖,或因宝龙鞋业无力偿还某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金融借款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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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拍卖以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竞买人出价未达到保留价不成交。起拍价为3600万元,增价幅度为10万元。保证金: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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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土地)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福建光明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闽)光明【2019】(房)字第PTY090号

  拍品名称

  坐落于莆田市荔城区拱辰办畅林村的厂房及应份土地使用权

  拍卖依据

  司法裁定

  拍品权证情况

  房屋所有权证号为:L201003686号、L201003687号、L201003688号(该房产证证载的2#厕所、浴室,面积185.42 m2已拆除,无实物)、L201003689号、L20100369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莆国用(2005)字第C30185号(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19317.88 m2,扣减已分割宗地面积3200.88m2,列入估价范围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6117 m2)

  拍品所有人

  莆田市宝龙鞋业有限公司

  拍品现状

  土地性质

  工业用地,国有出让土地

  租赁情况

  带租拍卖(租赁合同见评估报告电子档)

  钥   匙

  无

  配套情况

  以相关审批文件为准

  权利限制情况

  被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查封;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1.拍卖对象:莆田市荔城区拱辰办畅林村的厂房及应份土地使用权;

  2.权证编号情况:L201003686号、L201003687号、L201003688号(该房产证证载的2#厕所、浴室,面积185.42 m2已拆除,无实物)、L201003689号、L201003690号;莆国用(2005)字第C30185号该土地证已分割拍卖给莆田市恒业商业运营有限公司3200.88m2土地使用范围,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3.限购情况:仅限企业法人购买

  4.税费负担情况:净值拍卖,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5.物业情况:欠物业费情况由买受人自行向物业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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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物瑕疵说明

  1、本次列入拍卖范围的土地使用面积为16117 m2。原土地证号:莆国用(2005)字第C30185号项下的宗地面积已分割3200.88m2给莆田市恒业商业运营有限公司,分割部分的土地使用权的相关不动产权证已办理完毕。(见莆田市恒业商业运营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宝龙鞋业有限公司莆国用(2005)字第C30185号的分割情况说明》、发证界线示意图、界址点坐标表及莆田市恒业商业运营有限公司名下闽(2018)荔城区不动产权第LC901541号《不动产权证书》)

  2、本次拍卖的土地使用范围内的建筑物既有已**面积,也有未**面积,未**建筑物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法[2012]151号)执行。

  3、证号:L201003688号《房屋所有权证书》证载的2#厕所、浴室,面积185.42 m2已拆除,无实物。评估报告第34页做0价值处理,但评估报告将该185.42 m2面积记入为有证面积。

  4、拍卖标的上存在租赁关系,评估报告已考虑租赁权对估价结论的影响。本次拍卖为带租拍卖,买受人应充分查阅评估报告中的相关租赁合同和租金支付材料,慎重参拍。

  5、被执行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本院仅做形式性审查,相关租赁纠纷由买受人自行协商解决。在租赁期满前本院不负责交付。

  6、评估房地产价值为35489172元,扣减履约保证金30万元后房地产价值为35189172元。本次的拍卖起拍价及保留价为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协商一致确定的金额。

  7、拍卖土地涉工业用地,限企业法人购买。在开拍前未办理委托手续,自然人参拍竞得的,本次拍卖不成交。所交的700万保证金不予退还。

  8、买受人除支付竞价款外,还要承担以下费用支出:

  A.租赁关系存在3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后,该30万元保证金由买受人偿还给承租人。

  B.房地产交易产生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据评估公司测算,交易税费合计6365023元,该数值为预估值,实际发生的税费可能超过此预估值。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悔拍。

  C.过户时税务部门有可能要求补缴原企业存在的欠税,竞买人在参拍前请自行向税务部门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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