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林文光与被执行人傅金山、骆梅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本院向被执行人傅金山、骆梅烟发出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傅金山、骆梅烟至今拒不申报财产,亦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因被执行人财产无法查找,无法成功对其财产采取执行措施,经申请执行人申请,现向社会悬赏人民币2000元,如有举报人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所举报线索使得本案部分或全额执行到位或所举报人被法院司法拘留,本院将依此向举报人支付悬赏金。
公民身份号码:350322196712255119
公民身份号码:350322196805255206 二:举报成功条件 本院依据所举报线索成功对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或本院依据所举报财产线索使得本案部分或全额执行到位。提供证据的,应为截止举报日前尚未被我院掌握的证据。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财产线索或被执行人下落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举报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的登记记录为准。
三、本悬赏有效期 有效期截至2019年12月16日。 如有举报线索,请与本院陈法官联系,联系电话15860004740。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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