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秀屿区两姑侄因犯虚假诉讼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13年,赵某某向孙某某借了人民币25万元,并约定按月支付利息,到期归还本金,后赵某某因生意不景气,只向孙某某支付利息到2014年3月,就开始耍赖不还了。 2014年11月,孙某某多次催讨未果后,依法提起民事诉讼,经秀屿区人民法院、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赵某某需归还孙某某本金25万元及相应利息。赵某某在收到法院判决后,继续耍赖不还,孙某某不得已向秀屿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查封了赵某某名下的相关房产待司法拍卖后还债。 眼见房产将被拍卖,赵某某绞尽脑汁,想到自己侄女钱某某在2014年曾向自己转账140万元,竟然胆大包天动起了虚假诉讼的念头。 (网络配图)
数日后,两姑侄又在法庭上上演了一家亲,假装达成调解,骗取了秀屿区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民事调解书生效数日后,钱某某即向秀屿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参与分配赵某某被拍卖房产的拍卖款。孙某某对钱某某的突然出现大感意外,遂向秀屿区人民检察院申请依法对赵某某与钱某某的民间借贷纠纷诉讼进行法律监督。
秀屿区人民检察院干警经过多方调查取证,层层剥茧抽丝,发现钱某某并没有借款140万元给赵某某的经济能力,在铁证面前,钱某某承认了其与赵某某联手虚假诉讼的事实。秀屿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秀屿区人民法院提出了再审检察建议,并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审查起诉,秀屿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