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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热议] 荔城区麟峰小学木兰分校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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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4 09:31: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假装不懂 于 2018-7-4 09:33 编辑

  根据《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荔城区和城厢区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莆教【2018】39号)和《荔城区2018年秋季中心城区义务教育施教区及招生工作方案》(荔招委【2018】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18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生原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公办学校坚持遵循户籍所在地“划定片区,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实行划片招生。

  2.学校首先满足施教区内适龄少年儿童入学需求,剩余学位实行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

  3.严格控制班生规模,严禁出现“大班额”。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阳光招生,接受社会监督。

  二、入学年龄

  一年级学生入学年龄为2011年9月1日(含)后至2012年8月31日(含)前出生。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2017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学校片区的适龄儿童。(含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适龄少年儿童)

  1.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新溪村、正荣财富中心(正荣润城)所管辖的适龄儿童。[招生按往年划定的区域范围](下同)

  (1)适龄少年儿童与户主为父(或母)持有学校片区内户籍和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房产证明为持有以下证明之一即可:A.房产证,B.有效的备案购房合同及其交款全额**,C.有效拆迁合同,D.土地证,E.门牌证(仅指世代新溪村老居民,因房屋年代久远,无法提供房产证的,须提供门牌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F.居住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公房的须提供单位证明、水电费**和莆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父母无中心城区(含荔城区和城厢区)房产证明,本方案统称“房产证明”;或者适龄少年儿童及父(母)与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母)持有学校片区内的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

  (2)适龄少年儿童户籍在学校片区内且户主是少年儿童本人的(称“独立本”),在户籍同一地址有本人或父母房产所有权证明,若房产证明所有者为其父或母的,须提供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证明。

  报名提供的材料:户口簿和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注:居住单位公房的须由区招生办与招生学校共同进一步核实。

  2.由招生办统一安排的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儿童。

  3. 符合统筹安排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4. 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适龄少年儿童。

  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适龄少年儿童须提供公安部门签发的监护人与适龄少年儿童《临时住宿登记表》、护照(港澳通行证)、台胞居留证件等能证明子女年龄和学历的证件(如出生证、成绩单等),其中委托国内监护人监护的,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书。具体要求:一是父母为国内户籍的或委托国内监护人的,按照父母或国内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与片区内适龄少年儿童同等政策就近入学;二是父母为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下同)的,在学校片区内有房产证明的,按照房产所在片区适龄少年儿童同等政策就近入学。

  四、剩余学位相对就近统筹安排报名条件及办法

  (1)对象及条件

  ①迁入时间不足的:户籍在2018年1月1日(含)以后迁入学校片区内的适龄儿童,或户籍在学校片区内,但持有的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办理时间不符合“划片入学对象”中规定时间的适龄少年儿童;

  ②有户籍无房产证明;户籍在学校片区内,但未持有房产证明的适龄少年儿童;

  ③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的随迁子女:

  一是父母一方在学校片区内(区域范围:东—以木兰溪为界,西—以荔园东大道为界(新福厦路),南—以木兰溪为界,北—以城笏路为界。)暂住的,且截止2018年6月30日(含)持有学校片区内居住的有效居住证明(含暂住证明或居住证、租房合同等)满一年。

  二是父母一方在学校片区内的企业务工,截止2018年6月30日(含)在学校片区内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社会保险补缴的,不能作为入学依据,下同);或父母一方在学校片区内实体店面实际经商,截止2018年6月30日(含)持有在暂住地工商部门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满一年;或父母一方在学校片区内非实体店面实际经商的,截止2018年6月30日(含)持有经营者在本店、本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满一年。

  ④符合一个条件的:截止2018年6月30日(含)持有学校片区内居住有效居住证明(指暂住证明、居住证)满一年、或在学校片区内暂住地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或在学校片区内实体店面实际经商,持有在学校片区内暂住地工商部门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满一年;或在学校片区内非实体店面实际经商的,经营者在本店、本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满一年的随迁子女。

  (2)统筹安排顺序:按以上①、②、③、 = 4 \* GB3 ④对象依次统筹安排;当同一对象人数超过本学校剩余学位的,以居住证、社保办理、营业执照办理时间先后顺序安排。

  (3)统筹安排办法

  符合统筹安排就读对象在规定时间内网报成功后,提供以上相关材料按时送学校审核认定汇总。 统筹安排工作在区教育局监督下由学校具体操作,统筹结果由学校上报区教育局。凡经统筹安排录取但逾期不注册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该学位,该学位由下一序号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递补入学。统筹落选者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注:居住在文献、凤山、镇海、阔口居委会辖区内且符合上述统筹条件的适龄儿童,申请学位报名材料确认地点:区第三实验小学。统筹学校顺序为:首先是区第三实验小学;其次是麟峰小学木兰分校;第三是新溪小学等(注:已参加电脑派位落选对象无需重新认定资格)。其中符合麟峰小学木兰分校统筹条件的,由麟峰小学木兰分校负责审核,并统筹安排。

  3.参加统筹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①迁入时间不足的:户口簿和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②有户籍,无房产证明:户口簿、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③随迁子女:居住证明、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统筹对象要在指定的时间到学校指定的现场确认地点进行入学材料现场确认,否则,报名无效,逾期后果自负。

  五、报名方式

  通过市教育局网上平台统一报名。(一年级新生家长网上惠民宝实名认证)

  1.报名方式一:

  手机报名入口,扫描二维码,下载“莆田惠民宝”APP,进入APP,点击“城市服务”栏目,选择相应学段报名。

  2. 报名方式二:

  电脑报名入口,打开浏览器,访问“莆田市教育局”,莆田教育网首页正中位置的“2018年莆田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网上报名”栏目。

  六、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1. 6月20日至7月15日,新生家长网上惠民宝实名认证报名。(报名方式:通过市教育局网上平台统一报名)

  2. 7月16日至7月23日,到我校招生服务窗口进行现场材料认证,并及时登录惠民宝查看审核进度情况。

  3. 7月28日至7月29日,统筹对象安排就读。

  4. 7月30日,学校公布招生录取名单,请家长到校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 招生工作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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