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质监局直属一分局原科员犯受贿罪获刑
近日,由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莆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一分局原科员王炳国涉嫌受贿罪一案,城厢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炳国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经查,被告人王炳国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0000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莆田市运输管理处道路客运管理科原负责人受贿案一审宣判
近日,由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莆田市运输管理处道路客运管理科原负责人戴鸿琰(正科级)涉嫌受贿罪一案,荔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戴鸿琰犯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经查,被告人戴鸿琰在担任莆田市运输管理处出租汽车管理科负责人、道路客运管理科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46900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全部犯罪事实,且退出全部赃款,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对被告人戴鸿琰免除刑事处罚。
莆田市水产技术推广站站长、莆田市兰宝鲍鱼养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涉嫌职务犯罪被提起公诉
近日,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莆田市水产技术推广站站长兼莆田市平海僧帽牡蛎原种场法定代表人黄建辉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对莆田市兰宝鲍鱼养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训钦涉嫌挪用公款罪提起公诉。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黄建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通过套取会议经费、重复报销等方式侵吞公款,数额巨大;伙同被告人郑训钦共同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
仙游县公安局鲤南派出所原所长朱义忠因涉嫌职务犯罪问题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日前,莆田市仙游县公安局鲤南派出所原所长朱义忠因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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