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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爆料] 六连拍!黄石也可以这么疯狂,420亩用地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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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1 08: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莆田早报 于 2017-8-11 08:15 编辑

莆田市城乡规划局关于HS-3-1501地块出让规划条件的通知
莆田市国土资源局荔城分局:
根据《莆田市黄石工业园区三期控规》及黄石工业园区管委会申请(黄园委〔2017〕132号),经研究,现将HS-3-1501地块出让规划条件通知如下:
一、用地情况
该用地位于莆田市黄石工业园区三期控规范围内,四至:东至涵港快速路绿化带、西至天马一路、南至天马溪绿化带、北至梅山大道绿化带。总用地面积约60616.13㎡(注:实测用地范围应在用地红线范围内,实际用地面积以国土部门实际勘测为准)。
二、规划用地性质及主要规划指标
    1、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2、建筑系数≥40%;
    3、容积率≥1.3且≤3.0;
    4、绿地率≥10%且≤20%;
    5、建筑层高≤8米、层数≥4层(特殊工艺流程的项目除外);
    6、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7%,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的20%。
三、建筑间距与建筑退让要求:
    1、建筑间距要求:应符合日照、消防、抗震安全的要求,且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和各专业规范的要求。
    2、建筑退让用地红线及道路红线要求(其中涵港大道路幅宽度为70米,梅山大道路幅宽度为38米,天马一路路幅宽度为18米):最小距离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3、建筑退让绿线及河道蓝线距离要求(其中涵港快速路绿化带宽度为25米、天马溪绿化带宽度为15米、梅山大道绿化带宽度为15米):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规定和各专业规范要求。
四、配建设施要求:
    1、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按有关规定设置。
    2、机动车、非机动车的配建停车泊位数量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设置。
五、出入口:出入口可设置在该地块西侧,并符合城市道路交叉口交通组织要求。
六、场地竖向、工程管线应与黄石工业园区三期控规及周边道路相衔接。
七、该项目涉及环境保护、河道整治、现状地下管线迁建保护、地质灾害防治、抗震设防、消防安全及人防等问题由相关部门负责审查,并以有权机关批准的文件为准。
八、本规划条件未提及的,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以及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要求。今后建设以规划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为准。

附:用地红线图(1:500)。
莆田市城乡规划局荔城分局
201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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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8-11 08: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莆田市城乡规划局关于HS-4-1502地块出让规划条件的补充通知
莆田市国土资源局荔城分局:
我局于2015年12月10日出具了《莆田市城乡规划局关于下达HS-4-1502地块规划条件的通知》(莆规荔〔2015〕134号)。根据黄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申请,经研究,现依据《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将地块HS-4-1502主要规划指标补充说明如下:
1、容积率≥1.0且≤3.0;
2、绿地率≥10%且≤20%;
3、建筑层高≤8米、层数≥4层(特殊工艺流程的项目除外);
4、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7%,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的20%;
5、建筑间距、建筑退让及配建设施等技术要求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
本通知未提及的规划条件中的其他内容仍按莆规荔〔2015〕134号文执行。
莆田市城乡规划局荔城分局
201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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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8-11 08: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莆田市城乡规划局关于HS-4-1305地块出让规划条件的通知
莆田市国土资源局荔城分局:
根据莆田市黄石工业园区坑园片区控规及黄石工业园区管委会申请(黄园委〔2017〕138号),经研究,现将HS-4-1305地块出让规划条件通知如下:
一、用地情况
该用地位于莆田市黄石工业园区坑园片区控规范围内,四至:东至坑园六路、西至坑园一路、南至坑园五路、北至坑园村旱地,总用地面积约89124.55㎡(注:实测用地范围应在用地红线范围内,实际用地面积以国土部门实际勘测为准)。
二、规划用地性质及主要规划指标
    1、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
    2、建筑系数≥40%;
    3、容积率≥1.3且≤3.0;
    4、绿地率≥10%且≤20%;
5、建筑层高≤8米、层数≥4层(特殊工艺流程的项目除外);
6、建筑高度≤43米;
    7、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7%,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的20%。
三、建筑间距与建筑退让要求:
    1、建筑间距要求:应符合日照、消防、抗震安全的要求,且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和各专业规范的要求。
    2、建筑退让用地红线及道路红线要求(其中坑园一路路幅宽度为24米;坑园五路路幅宽度为24米;坑园六路路幅宽度为18米):最小距离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3、建筑退让绿线及河道蓝线距离要求: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规定和各专业规范要求。
四、配建设施要求:
    1、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按有关规定设置。
    2、机动车、非机动车的配建停车泊位数量按《莆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设置。
五、出入口:出入口可设置在该地块东侧或西侧,并符合城市道路交叉口交通组织要求。
六、场地竖向、工程管线应与莆田市黄石工业园区坑园片区控规及周边道路相衔接。
七、该项目涉及环境保护、河道整治、现状地下管线迁建保护、地质灾害防治、抗震设防、消防安全及人防等问题由相关部门负责审查,并以有权机关批准的文件为准。
八、本规划条件未提及的,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以及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要求。今后建设以规划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为准。


附:用地红线图(1:500)。
莆田市城乡规划局荔城分局
2017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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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8-11 08: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莆田市城乡规划局关于HS-4-1304地块出让规划条件的通知
莆田市国土资源局荔城分局:
根据莆田市黄石工业园区坑园片区控规及黄石工业园区管委会申请(黄园委〔2017〕137号),经研究,现将HS-4-1304地块出让规划条件通知如下:
一、用地情况
该用地位于莆田市黄石工业园区坑园片区控规范围内,四至:东至坑园一路、西至旱地、南至坑园五路、北至旱地。总用地面积约68363㎡(注:实测用地范围应在用地红线范围内,实际用地面积以国土部门实际勘测为准)。
二、规划用地性质及主要规划指标
    1、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
    2、建筑系数≥40%;
    3、容积率≥1.3且≤3.0;
    4、绿地率≥10%且≤20%;
5、建筑层高≤8米、层数≥4层(特殊工艺流程的项目除外);
6、建筑高度≤46米;
    7、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7%,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的20%。
三、建筑间距与建筑退让要求:
    1、建筑间距要求:应符合日照、消防、抗震安全的要求,且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和各专业规范的要求。
    2、建筑退让用地红线及道路红线要求(其中涵港大道路幅宽度为70米,坑园一路路幅宽度为24米;坑园五路路幅宽度为24米):最小距离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3、建筑退让绿线及河道蓝线距离要求(其中涵港大道绿化带宽度为25米):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规定和各专业规范要求。
四、配建设施要求:
    1、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按有关规定设置。
    2、机动车、非机动车的配建停车泊位数量按《莆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设置。
五、出入口:出入口可设置在该地块东侧或南侧,并符合城市道路交叉口交通组织要求。
六、场地竖向、工程管线应与莆田市黄石工业园区坑园片区控规及周边道路相衔接。
七、该项目涉及环境保护、河道整治、现状地下管线、地上杆线迁建保护、地质灾害防治、抗震设防、消防安全及人防等问题由相关部门负责审查,并以有权机关批准的文件为准。
八、本规划条件未提及的,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以及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要求。今后建设以规划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为准。


附:用地红线图(1:500)。

莆田市城乡规划局荔城分局
2017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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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8-11 08: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莆田市城乡规划局关于HS-4-1306地块出让规划条件的通知
莆田市国土资源局荔城分局:
根据莆田市黄石工业园区坑园片区控规及黄石工业园区管委会申请(黄园委〔2017〕139号),经研究,现将HS-4-1306地块出让规划条件通知如下:
一、用地情况
该用地位于莆田市黄石工业园区坑园片区控规范围内,四至:东至坑园八路、西至坑园七路、南至旱地、北至坑园四路。总用地面积约61546.75㎡(注:实测用地范围应在用地红线范围内,实际用地面积以国土部门实际勘测为准)。
二、规划用地性质及主要规划指标
    1、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
    2、建筑系数≥40%;
    3、容积率≥1.3且≤3.0;
    4、绿地率≥10%且≤20%;
5、建筑层高≤8米、层数≥4层(特殊工艺流程的项目除外);
6、建筑高度≤39米;
    7、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7%,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的20%。
三、建筑间距与建筑退让要求:
    1、建筑间距要求:应符合日照、消防、抗震安全的要求,且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和各专业规范的要求。
    2、建筑退让用地红线及道路红线要求(其中坑园八路路幅宽度为24米、坑园七路路幅宽度为18米、坑园四路路幅宽度为18米):最小距离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3、建筑退让绿线及河道蓝线距离要求: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规定和各专业规范要求。
四、配建设施要求:
    1、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按有关规定设置。
    2、机动车、非机动车的配建停车泊位数量按《莆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设置。
五、出入口:出入口可设置在该地块东侧或西侧或北侧,并符合城市道路交叉口交通组织要求。
六、场地竖向、工程管线应与莆田市黄石工业园区坑园片区控规及周边道路相衔接。
七、该项目涉及环境保护、河道整治、现状地下管线迁建保护、地质灾害防治、抗震设防、消防安全及人防等问题由相关部门负责审查,并以有权机关批准的文件为准。
八、本规划条件未提及的,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以及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要求。今后建设以规划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为准。


附:用地红线图(1:500)。
莆田市城乡规划局荔城分局
2017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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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8-11 08: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莆田市城乡规划局关于HS-3-1107地块出让规划条件的补充通知
莆田市国土资源局荔城分局:
我局于2011年12月8日出具了《莆田市城乡规划局关于重新下达HS-3-1107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莆规荔〔2011〕76号)。根据黄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申请,经研究,现依据《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将地块HS-3-1107主要规划指标补充说明如下:
1、容积率≥0.8且≤3.0;
2、绿地率≥10%且≤20%;
3、建筑系数≥40%;
4、建筑层高≤8米、层数≥4层(特殊工艺流程的项目除外);
5、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7%,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的20%;
6、建筑高度≤24米;
7、建筑间距、建筑退让及配建设施等技术要求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
本通知未提及的规划条件中的其他内容仍按莆规荔〔2011〕76号文执行。

莆田市城乡规划局荔城分局
2017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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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1 08:18: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就两块住宅,其他都是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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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1 08:44:58 | 显示全部楼层
就两块住宅啊,什么时候拍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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