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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享] 秀屿区第二实验小学2017年秋季一年级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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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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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11 08:4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莆田市秀屿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秀屿区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莆秀教〔2017〕10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2017年秋季我校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根据《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落实“遵循户籍所在地,划定片区,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剩余学位实行电脑随机派位以及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原则。

  二、招生年龄
  小学:一年级学生入学年龄为2010年9月1日(含)—2011年8月31日(含)前出生。

  三、小学(一年级)招生范围及条件
  区第二实验小学招收顶社村、中晖地产购房住户适龄儿童。(吴黄村适龄儿童也可选择在区第二实验小学就学)
  上述村居的适龄儿童入学时户籍迁入时间截至2016年12月31日(含)前。

  四、招生时间:
  小学:7月10日—21日(就近划片对象7月10日—14日;城区购房户子女7月10日—14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7月17日—21日);上班时间:上午8:00 —10:30,下午3:00—5:00

  五、招生办法
  公办中小学实行划片招生,在接收完本片区户籍学生和政策性照顾学生后,如还有剩余学位的,接受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报名,当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学位,按居住片区全部接收;当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则按摇号产生入学学位;对于没有摇到号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入学。

  (一)城区公办学校就近划片对象及报名条件
  就近划片对象携带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秀屿区第二实验小学五楼办理报名手续。
  小学报名时间:7月10日—14日。

  (二)城区购房户子女报名办法
  1.招生办法。凡在城区范围内向房地产开发公司购房(商业、办公)的住户,其直系子女年龄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一年级可以向区第二实验小学提出入学申请(多校申请者取消报名资格)。学校审核通过后编号,送区教育局备案。当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学位,则全部接收;当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的则摇号入学,并将结果予以公示。区第二实验小学优先招收片区内适龄儿童。

  2.提供材料。购房合同,莆田市商品房买卖备案表,交款**或房产证等有效证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2017年秀屿区城区购房户子女入学申请表(附件2)。

  3.申请入学报名时间。 7月10日-14日。符合条件的对象到秀屿区第二实验小学五楼报名。(注意事项:1.摇号落选者,自主选择到其他学校就学;同一套商品房入学名额其直系子女限定2名,其直系孙子孙女,名额只限制1名。)

  (三)照顾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以下对象可按有关政策照顾协调到相关学校入学,照顾的招生名单由所在单位6月25日前送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县区教育局及市直学校。
  1.符合政联〔2013〕1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驻莆部队现役军官子女。
  2.符合闽政办〔2007〕210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台商子女。
  3.符合闽教基〔2015〕34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4.符合莆委发〔2015〕32号、莆委发〔2017〕2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莆田市引进人才子女。
  5.其它政策性照顾对象。
  符合照顾政策对象的学生携带材料到相关学校办理报名手续。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小学报名时间:7月10日-14日。

  (四)港、澳、外籍、华侨适龄少年儿童及子女
  港、澳、外籍、华侨适龄少年儿童须提供公安部门签发的监护人与适龄少年儿童《临时住宿登记表》、护照(港澳通行证)、能证明子女年龄和学历的证件(如出生证、成绩单等),其中委托国内监护人监护的,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书。具体要求:一是父母为国内户籍的或委托国内监护人的,按照父母或国内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就近划片入学;二是父母为港、澳、外籍、华侨的(下同)的,在城区有房产证明的,按照房产所在片区适龄少年儿童同等政策就近入学;三是父母在城区没有房产证明的,按照随迁子女电脑派位及就近统筹安排条件,参加暂住地所在学校电脑派位,落选者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为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我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按电脑摇号和统筹安排相结合办法招生。

  1.参加电脑摇号报名对象及条件
  (1)迁入时间不足的:户籍在2017年1月1日(含)后迁入顶社村的适龄就学对象优先参加摇号。
  (2)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随迁子女:
  一是父母一方在秀屿中心城区暂住,截至2017年6月30日(含)持有中心城区居住的有效居住证明(含暂住证或居住证、租房合同等,下同)满一年。
  二是父母一方在暂住地的城区企业务工,截至2017年6月30日(含)在暂住地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或父母一方在暂住地实际经商,截至2017年6月30日(含)持有暂住地工商部门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满一年。
  报名材料(以下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迁入时间不足的。①户口簿,②父或母身份证。
  2.随迁子女。①户口簿,②居住证明,③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营业执照,④2017年秀屿区城区学校电脑摇号报名表(附件1)。
  符合电脑摇号的请携带相关材料到秀屿区第二实验小学参加学位申请报名,逾期视为自行放弃,材料由学校负责把关审核。报名时只能根据暂住地填报一所学校,不得多校重复报名。
  报名时间:7月17日-21日
  依次摇号的顺序是:①2017年1月1日以后户籍迁入顶社村的适龄儿童;②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的随迁子女。
  电脑摇号工作在区教育局监督下由学校具体操作,并邀请部分家长代表参加,派位结果由学校上报区教育局。凡经电脑派位录取但逾期不注册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该学位。该学位由下一序号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递补入学。

  2.参加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对象
  (1)电脑摇号落选的随迁子女。
  (2)不符合电脑摇号条件但截至2017年6月30日(含)持有中心城区居住的有效居住证明满一年、或在暂住地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或持有暂住地工商部门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满一年并实际经商的随迁子女。
  符合统筹安排就读的对象,请于7月17日—21日携带相关材料到笏石中心小学(坝津小学内)参加学位申请报名,

  六、 学校招生服务咨询电话  5896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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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11 08:56:35 | 显示全部楼层
凡在城区范围内买房才能读,看来国投真是渣,秀屿的学校都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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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11 10:35:29 | 显示全部楼层
秀屿区第二实验小学位置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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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11 23:35: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连秀屿区都有几个实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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