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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热议] 莆田想要提取公积金交房租,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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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7 09:28: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在市县区无房产,因生活需要,现在城厢区租房子,此房屋有房产证。现想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如何办理相关手续?找哪个部门?部门电话是?需要哪些材料(无房证明已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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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7 10:32:40 | 显示全部楼层
部门就是莆田公积金中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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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元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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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7 19:41:38 | 显示全部楼层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本市辖区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自住住房,可申请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余额用于支付房租,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金额转入提取人的个人银行账户。申请时:(一)租公共租赁住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住房保障中心开具的租金缴纳证明、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双方提取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的房租;(二)租住商品住房,提供市区(包含城厢、荔城、涵江、秀屿)、县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双方提取额度按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倍和租房所在县(区)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参照莆市价〔2012〕163号文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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