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发改审〔2014〕69号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莆田学院迁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莆田学院: 你院《关于申请审批莆田学院迁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莆院函〔2014〕57号)及相关附件收悉。为了进一步满足莆田乃至福建日益增长的高等教育需求,加快你院发展,改善办学条件,根据莆田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纪要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编制的《莆田学院迁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就该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莆田学院迁建工程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2467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1054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41300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景观绿化工程、室内外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消防系统等基础设施。 三、具体建设方案请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进一步论证确定。 四、建设地点按莆田市城乡规划局规划确定的位置和范围。 五、项目总投资匡算为424580万元,建设资金由你院筹集。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进一步落实建设资金,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附工程招标方案),并按规定报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10月16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住建局、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人防办、监察局、水利局、地震局、教育局、财政局、统计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消防支队。 |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0月1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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