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Dr.Poland 于 2013-4-7 15:49 编辑
福建4月7日电(通讯员 吴舟 林志铭)身为民警的苏某,为处理个人的经济纠纷,纠集协警薛某和吴某强行闯入被害人方某家中非法搜查。近日,三被告人均被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法院以非法搜查罪判处免于刑事处罚。
昔日伙伴反目成仇
苏某和方某原是很好的朋友,二人在经营路上达成了共识,共同出资购买一辆日产轩逸小轿车用于租赁,从此走上共同致富的道路。租车生意原本红红火火,二人也相安无事,但好景不长,在随后经营过程中二人因意见不合产生了摩擦,苏某和方某间便有了隔阂。2012年2月的一天,被害人方某等来了机会,他竟利用补办车牌的机会,将原本登记的苏某名下的这部车过户给妻子刘某,从此销声匿迹。苏某得知后很是震惊,在多方联系方某未果的情况下,便向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报案了。
铤而走险知法犯法
城厢公安分局随即立案并派员展开调查,2012年5月向方某发出了传唤通知书,但方某迟迟不肯到案。心急如焚的苏某见案件迟迟没有进展,便自行展开了调查。同年6月5日,被告人苏某在获知方某和小轿车出现在华亭镇后枫村后,便叫上被告人薛某和吴某共同穿上制服前往方某家中抓捕。在途中,苏某致电城厢公安分局办案民警反映情况,但没等办案民警作出指示,苏某等人在到达现场后便强行闯入方某家中搜捕。在发现方某后,身为警察的苏某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拿出手铐欲带走方某,为此遭到了方妻刘某和方父黄某的阻拦,在纠缠过程中刘某的手臂被手铐碰刮。闻讯赶到现场的华亭派出所民警和城厢分局的承办民警及时制止此事。
认罪伏法终获轻判
此事过后,苏某等人后悔不已,2012年8月三人分别向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检察院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本案经过我院审查后以苏某、薛某、吴某犯非法搜查罪于同年11月向荔城区法院提起公诉。在庭审过程中,三被告人均对我院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无异议,表示认罪伏法,并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歉意。最终,荔城区人民法院判决三被告人非法搜查罪成立,但情节轻微且均能投案自首,免于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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