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龙桥街道石室路1338号房产对外公开招租公告 为减少国有资产闲置,现拟将龙桥街道石室路1338号房产对外公开招租。为依法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利,制定招租公告如下: 一、招租房产基本情况 龙桥街道石室路1338号店面,面积约52㎡,招租底价为1800元/月(含税),租赁期限3年。本次招租第一年每月租金按中标价计取,第二年起每月租金按上年度月租金的5%递增,物业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二、招租方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国资运管公司拟在莆房网、莆田**网、莆田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招租的房产墙体等平台发布招租公告,公告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0月19日。 三、招租要求 (一)承租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无不良信誉记录的自然人。竞租人为个人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以竞租人本人投标为准;竞租人为法人单位时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若委托他人投标,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投标报名前,竞租人应自行到现场详细察看竞租资产。竞租人必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证明,否则招租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重新招标。 (二)招租原则。符合条件的报价者均可参加报价,竞租人以招租人公布的招租底价为投标底价,按最高价原则确定承租候选人,报价低于招租底价的为无效报价。若最高报价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时,则就该标的重新进行现场投标,新一轮投标底价需高于上一轮报价,报价最高者确定为最终承租人;对一个标的只能有一个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若只有一家投标且不低于招租人要求的最低限价则直接中标。 四、房屋使用规定 (一)承租人如需改变招租项目现有内部结构,需出具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的设计文件并经招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改动。 (二)严禁承租人将承租房屋内设置“三合一”场所(三合一:人员住宿场所与加工、生产、仓储、经营等场所在同一建筑内混合设置)。 (三)租赁期间,承租人应妥善保管并负责修缮、维护所承租的房产,如因承租人为妥善保管或未及时修缮所承租房产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招租人对出租的房产进行安全检查时,承租人必须积极主动配合,承租人若以各种理由推诿、不配合整改的,招租人有权收回房产,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五、租赁用途。商业办公,不得经营高噪音高污染的扰民行业。 六、履约保证金及租金收取方式 履约保证金为三个月租金;租金按月收取,于每月10日前收取,租赁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当月实际使用天数×月度租金/30天计算,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七、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2020年10月20日上午9:30,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0日上午10:00。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设在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366号国资大厦22层会议室。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视同放弃投标。竞标人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肆佰元整(请注明:房产租赁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及账号如下: 户 名:莆田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莆田市文献路支行 账 号:935004010004479999 如未被选为中标候选人将按程序退还保证金,未缴纳保证金者无权参加投标。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在公示完且公示期无人投诉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资产租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否则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招租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将该资产租予第二候选人。 八、其他事项 (一)报名前,竞租人应自行到现场详细查看竞租资产,充分了解该资产现状。 (二)本次招租将由公司运营管理部及财务部等人员全程参与,并办理中标确认手续。
附件:1.房屋租赁合同 2.资产租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莆田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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