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一个一无所有的农村穷孩子,经过组织的教育、培养、锻炼走到今天的位置……一个‘贪’字却让我失去了对权力的敬畏……今天站在被告人席上,我感到恐惧、羞愧、痛苦、悔恨,生不如死又无济于事。我认可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感谢检察机关依法公正办案和给予我的人性关怀。上半生如此结束,我恳求司法机关给我最宽大的处理,希望重生的下半生早日到来,做一个踏踏实实、堂堂正正的人。”流着泪说这段话的人,名叫李丹,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原副镇长。日前,经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提起公诉,法庭认定李丹受贿人民币1160万元,当庭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
2012年底,李丹被任命为张家湾镇副镇长,主管规划拆迁工作。履历显示,在担任此职务之前,李丹在其他岗位上曾因为工作表现突出,多次被评为优秀。到任副镇长之初,李丹也立志当一个好官,好好干一番事业。正是怀着这样的想法,李丹到任后一直以满腔的热情投入工作。
由于此前从未接触过规划拆迁相关工作,加上这个领域的问题往往敏感、复杂,这使得怀着满腔抱负的李丹,尽管边干边学,竭尽全力,依旧难以很快进入状态,他有些灰心丧气。
恰在此时,身边朋友的一句话“点”醒了李丹——“要干好基层工作,尤其是规划拆迁工作,一定要摆脱原来党校教师和机关干部的书生气,尽快‘接地气’”。在李丹的认识里,与拆迁工作打交道最多的,除了村民,就要属商人和老板了。于是,反复思量后,李丹决定放下“架子”,和老板们“广交朋友”。
2013年下半年,一位想和李丹“交朋友”的拆迁户老板韩某直接来到李丹办公室,寒暄之后直言想请李丹在厂房拆迁方面打个招呼。看在“朋友”面子上,李丹顺便帮忙过问了一下,事后韩某先后两次送给李丹20万元感谢费。
福建商人陈某也成为李丹的“好朋友”。2015年春节,李丹接受陈某邀请,携妻子、孩子一起,到陈某老家福建莆田游玩了一番。2015年下半年,张家湾镇工业开发区南扩区拆迁项目开始启动,陈某找到李丹,希望他出面帮忙协调提高拆迁补偿款,并承诺事后定会重谢。于是,在李丹的大力协调下,陈某顺利拿到了2亿多元的拆迁补偿款。事后,陈某送给李丹人民币200万元“辛苦费”,李丹毫不客气地收下了。(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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