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尘埃落定 于 2019-7-26 16:16 编辑
近日,莆田高速交警三大队一中队执勤民警在江口收费站,对一辆号牌为闽BHXX31的小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核载5人,实载7人,其中5个大人和2个小孩,超过汽车核载人数20%,属于超员违法行为。
车主在现场对交警解释说,孩子放暑假了,就带出来玩。而且还有一个是抱在怀里的婴儿,又不占位置,应该不算超载,不会发生危险。执勤民警对其进行了普法教育,《道路交通安全法》未对乘客的身高、年龄、体重等作出规定,只是规定了人数。也就是说,私家车车内多乘坐的孩子和婴儿,哪怕不占座位,也属于超员。一旦超员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可根据超员免责条款,对人身财产损失拒赔。
民警依法对司机作出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并让车上超载人员分批次转运。
二孩时代的暑期,祖孙三代乘车出行,极易发生超员违法行为。警方提醒,这种情况应分批次、多车辆载人或者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千万不能心存侥幸,以免酿成悲剧。
来源:湄洲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