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像风一样 于 2011-11-10 08:19 编辑
今年底前,莆田将在全市农贸市场、生鲜超市等设立52家平价销售区,设立106个直供销售点。记者昨日获悉,莆田市近日出台建设平价商店的实施意见,指出平价销售品种应涵盖粮、油、肉、菜,其中蔬菜品种不得少于5种,平价销售区的价格应低于同品种市场平均价格10%以上。 可适时调整品种
据了解,平价商店的基本形式为依托大型超市建立农产品平价销售区,在农贸市场建立农产品直销区(点),以及其他有利于农产品直销的形式。设立平价商店须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有相对独立且具备一定规模的经营场所。
同时,须以低于市场价格销售群众基本生活必需的农产品,并在价格发生异常波动时按照与价格等主管部门签订的协议履行稳价惠民义务。平价商店经营的平价商品应符合《莆田市第一批平价商品目录》,经营者在报经价格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根据不同季节适时调整具体品种或增加目录外品种。
降平价店行政收费
凡在市内开办平价商店(平价销售区、直供销售点),符合规定资质条件的,可给予经济补贴,具体金额不日将由市物价局会同财政局联合制定。对涉及平价商店经营管理的各种收费将进行全面清理,除经省以上有权部门批准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外,其他不合理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偏高的收费标准要适当降低,促进农超对接、场地挂钩,降低流通成本,同时免收道路通行费。
当农产品价格发生异常波动时,对组织调运并按照政府规定价格投放市场、实现保供稳价目标的平价商店,按照“先控后补”的原则,对差价给予适当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