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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爆料] 时隔18年,莆田这四个村重启建房审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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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莆田这个镇的村民有福了!整整等待18年仙游县鲤南象运村、象林村东山村、象坂村四个村率先重启建房审批7户农户成首批幸运儿


  据鲤南镇政府介绍,今年3月,鲤南镇自然资源所、村建站与农业农村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对象运村7户建房审批已批农户进行实地宅基地丈量放样。这是鲤南镇自2007年因规划调整和土地管理问题实施禁建政策以来,时隔18年首次重启农村建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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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现行政策,鲤南镇同时成立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领导的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委员会,指导以及审批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的象运村、象林村、东山村、象坂村四个村庄的农村住宅翻建。


  接下来,鲤南镇将持续开展建房审批工作,严格执行“一户一宅”等政策,明确宅基地面积标准(3人以下80平方米,6人以上120平方米)和建筑层高限制。审批流程中,村民需提交户口簿、原宅证明等材料,经村级初审、小组会议讨论、镇级联审联批后,方可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记者了解得知,根据《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游县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认定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仙政规〔2023〕4号,曾公布了申请宅基地建房条件。


  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要遵循“以成员认定、以户取得、限定面积”的原则,严格落实“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以户为单位申请使用宅基地建房:1.因无住宅或现有宅基地面积明显低于法定标准且人均住宅建筑面积未超过60平方米,需要新建或扩建住宅的;2.同户中兄弟姐妹或者子女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要求分户,且人均住宅建筑面积未超过60平方米的;3.因国家或者集体建设、实施城镇、乡、村庄规划以及进行公共设施与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拆迁安置的;4.因发生或防御自然灾害,需要安置的;5.原有住宅属D级危房需要拆除重建的;6.向中心村、集镇、小城镇或者农村住宅小区集聚的;7.其他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宅基地建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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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 天前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多硬的关系呀,十八年来,就你们几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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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楼兰 发表于 2025-3-27 20:07
这是多硬的关系呀,十八年来,就你们几户。。。

它的意思是18年来,这个镇第一次开始审批宅基地,这是第一批,后续肯定还有。
不过好像也就四个村在城镇开发边界外,有机会自建房,其它都是城镇开发边界内,依然不能自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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