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刚刚,经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准,拍卖出让PS拍-2024-04号、06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分别位于玉湖新城尚济街北侧地块四、城厢区万达南片区地块三。具体内容如下;
莆田市拍卖出让PS拍-2024-0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经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准,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委托福建鑫恒晟拍卖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3日上午9时30分在莆田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拍卖大厅公开拍卖PS拍2024-04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规划指标要求
该宗地出让规划条件以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莆自然资审【2024】11号文件为准。(详细资料见地块出让文件)。
二、竞买资格要求及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省政府的闽政【2017】43号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竞买人必须签署本地块《参与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确认书》、《承诺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书》,否则拍卖公司不予确认竞买资格,竞买人不得参加地块竞买。
三、确定竞得人方式该宗地以权属净地并采取“竞地价”方式公开拍卖出让,拍卖起始价7880万元,加价幅度100万元,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尚济街北侧地块四区位图
四、竞买保证金参加本次竞买保证金:PS拍-2024-04号地块为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万元整(¥16800000元)。竞买保证金须在 2024 年 7 月 2 日 17 时 30 分之前缴纳至拍卖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并注明交易项目名称。支付的竞买保证金需不属于房地产开发贷款、银行理财、募集、发行债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资金,涉及购地的全部资金均为本单位(人)合规自有资金。
1、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支行,开户单位: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账号:935006010010706888;
2、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开户单位: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账号:35050163620709333999;
3、开户行:兴业银行莆田城厢支行,开户单位: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账号:145050100100390000;
4、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厢支行,开户单位: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账号:9040210010010000183096;
5、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城厢支行,开户 单 位 :莆 田 市 自 然 资 源 局 ,账 号 :1405010129219999961;
6、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府分理处,开户单位: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账号:13441501040004271。
2、竞买保证金以上述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不受理所有境内外汇票、本票、支票等票据),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没有开具**凭证,竞买保证金入账情况由专人在拍卖会开始前半小时内到相应银行查询,竞买保证金是否到账,以银行服务窗口提供的入账对账单为依据,拍卖公司根据银行提供的竞买保证金入账对账单予以确认。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尚济街北侧 地块四规划条件的函 莆田市自然资源储备中心: 根据《莆田市玉湖分区单元(350304-09)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C-09地块动态维护》及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的申请,经研究,现将尚济街北侧地块四规划条件函告如下: | | | | | | 位于莆田市玉湖片区控规范围内,四至:东至万科用地、南至老年文体教育中心、西至尚济街绿化控制带、北至西洙路绿化控制带,具体详见用地红线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 | | 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 | | 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 | | 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 | | | 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 | | | 应符合《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莆田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的通知》(莆自然资规发〔2022〕3号)的要求。 | | | | | | | | | 应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的要求配建停车位。 | | 电动汽车充电停车位配建标准应符合《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的要求;非机动车设置应集中建设充电场地。 | | | 机动车出入口设置在西洙路,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的要求。为保障地块消防安全,允许在尚济街设置消防应急出入口。 | | | 场地竖向设计标高应与《莆田市玉湖分区单元(350304-09)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周边现状道路相衔接。 | | | 应按《莆田市玉湖分区单元(350304-09)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各相关专业规范的要求,做好与污水管网等市政管线的近远期衔接,确保污水纳管收集排放。 | | | | | | | | 建筑退让尚济街一侧距离不得少于20米,作为公共空间使用,可结合广场绿化、景观小品去营造良好的景观风貌,形成开敞的空间环境,公共空间不得设置地面停车位。 | | | 应设置集中商业,二层及以上商业建筑应采取公共走廊、公共卫生间式布局,开水间或者饮水供应点、卫生间应当集中设置;建筑平面布局不得设置阳台;允许设置电影院。 | | | 应采用现代风格,建筑风格和色彩等应与周边环境及整体景观相协调。 | | | |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控制。允许地下室一层设置商业功能,地下商业建筑面积需计入容积率。 | | | |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若发现有地下埋藏文物,应保护现场并按有关程序及时上报处理。 | | 集中商业有餐饮功能的,应当同步设计、建设专用排油烟管道。 | | 本项目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需一并提供管线综合图(含雨水、污水管线等)。 | | 本项目配套管线(雨水、污水管线等)需纳入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 | 容积率、建筑高度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进行计算。 | | 本规划条件未提及的,尚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要求。 | | 本项目规划条件出具后超过一年国有土地使用权仍未出让的,则本规划条件自行失效。 | | | | | |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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