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houseke 于 2023-6-19 09:02 编辑
1.统招生录取办法 (1)按照省一级达标高中招生计划数的1:1划定2023年省一级达标高中招生录取控制线,并根据学生志愿情况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个别招生计划没有完成的省一级达标高中,由市中招办组织未投档考生网上补报志愿,再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补录取,额满为止(报名时间另行通知)。已投档的考生,不再进行投档。 2.定向生录取办法 (1)指标下达 省一级达标高中定向生名额为该校招生计划数的50%,其中招生计划总数的35%按各农村学校报考总人数比例分别下达到各农村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5%按各城区学校报考总人数比例分别下达到各城区学校。2025年起,省一级达标高中定向生名额将调整为该校招生计划的70%。 (2)定向生资格 报考定向生的考生应为七年级至九年级学籍和学习均在同一所学校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3)定向生录取 ①投档分要求。各省一级达标高中定向生以各校统招录取线下50分内(含50分),且在当年度我市省一级达标高中统招录取控制线下30分(含30分)之上择优录取。 ②录取办法。每位考生只填报一所学校定向志愿,在未投档的考生中,根据学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③定向生指标无法完成的省一级达标高中,其剩余定向生指标收回并直接转为该校的统招生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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