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治理木兰溪的重要理念,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紧紧围绕木兰溪流域突出问题整改攻坚,提高农村污水提升治理率,有效控制农村黑臭水体和入河水污染排放,实现水质达标及主要水污染物浓度下降,切实改善我区木兰溪流域水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
水质。2023年,主要流域4个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其中Ⅰ-Ⅲ类优良水质比例达75%。木兰溪河口断面总氮、总磷同比2022年削减比例均达5%;木兰溪支流南北洋水系16个市控断面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Ⅰ-Ⅲ类优良水质比例达18.75%、Ⅳ类比例达18.75%、Ⅴ类比例达62.5%。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农村黑臭水体比例控制在30%以内;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为0%;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率达50%以上。
(二)
管理目标。坚持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成效导向,深入开展木兰溪流域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以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为总牵头,全面推动区直相关部门和镇街落实整改措施;对已建成投入运营的PPP城乡污水整治工程、辖区内区管市政污水管网及正在投入建设的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工程,基本形成“投、融、建、管、运、维”一体化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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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
1.
持续推进农村污水提升治理。
推进黄石镇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一期),涉及黄石镇15个村庄补齐设施短板,项目总投资1.7519亿元,建设主支管网64.42公里,计划2023年6月底前现有项目全面完工,年底补齐短板。农村污水提升治理项目(二期),
涉及全区剩余需提升治理村庄补齐设施短板,项目总投资9.8158亿元,计划2023年全面启动前期工作,
推进45个村建设(黄石13个、新度15个、西天尾3个、北高6个、拱辰8个),2024年底前全面完工。
牵头单位:区水利局、荔城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水投公司、各镇街
2.
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及时组织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摸排整治工作。镇海街道、新度镇制定2022年公示的镇海街道埭尾沟和新度镇燕尾沟、厝柄新沟“一河一策”整治方案并开展整治,
2023年7月起需连续三个月监测稳定达标,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牵头单位:荔城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住建局,各镇街
(二)城镇污水治理方面
1.
推进城镇黑臭水体整治。以
下厝河河道整治、干塘排查入河排污口彻底整治为样本,对延寿西溪延寿旧桥-四中段、浅水湾水塘河道进行全面溯源排查,形成问题整改清单,由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并由区水投公司策划全区一张图并纳入管理,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局、荔城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执法权限,对违规、违法排污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出重拳、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启动城区内河建档前期摸排工作、逐步实施推进城区内河“一河一册”工作。区水利局加强补水泵站运行管理工作,城区补水泵站统一移交区水投公司进行管理,同时进行补水自动化控制提升改造,保障每天河道生态补水6小时。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城管执法局、荔城生态环境局、区水投公司,镇海街道、拱辰街道
2.
完善市政污水管网建设及管理。持续推进市政污水管网建设,
2023年计划新建城镇污水管网10公里、集镇污水管网4公里,增设西天尾大学城、北高鞋材加工集中区周边片区污水管网扩建工程,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能力,扩大污水收集输送系统,消除污水管网空白区。加强市政污水处理设施日常维护,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水平。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区南岸办、玉湖办,各镇街、工业园区,荔清公司
3.
推进老旧小区雨污水管改造。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对丰美路331弄1-2号楼、丰美路331弄3-4号楼、丰美路419弄1-2号楼、丰美路419弄3-4号楼、丰美路419弄5-6号楼、丰美路491弄1-2号楼、梅园东路761弄1-2楼、幸福路莆田卫校集资房和幸福路莆田平民医院集资房等
9个老旧小区的雨污水管改造,进一步完善雨污水收集系统,解决雨污水混流问题。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镇海街道、拱辰街道
4.
落实城镇排水许可管理工作。
持续推进城镇排水许可管理,进一步从源头抓好污水排放监管。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镇街开展辖区内排水大户雨污水去向、雨污混流问题排查及整改工作,并督促其办理排水许可证书,对未办理排水许可证的,区住建局要加大执法力度,督促其申请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区直相关单位,各镇街、工业园区
(三)工业园区污水治理方面
1.
实施荔城污水厂三期扩容及相关配套工程。2023年6月开工建设,建设日处理3.5万吨污水的构筑物、设施、管道、电控等;2023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迁建项目,完成配套管网铺设,以及项目试运行、竣工验收。土建工程按5.0万吨/日一次性建设,设备按2.5万吨/日安装,以及新沙坂泵站进厂DN800压力管和出水管等建设。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水投公司,黄石镇、黄石工业园
2.
开展工业园区配套污水设施建设。对园区内厂中厂企业进行“拉网式、全覆盖”巡查,对在晴天雨水井存在异常的企业进行溯源,发现雨污混接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进一步完善园区配套污水设施建设,由区住建局督促黄石工业园2023年完成谷城路(东井南街~荔港大道段)污水提升改造。荔城生态环境局督促西天尾工业园2023年完成荔城经济开发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牵头单位:荔城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工信局
责任单位:西天尾镇、黄石镇、西天尾工业园、黄石工业园区
(四)水质改善提升方面
1.
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
对区第二轮“全口径”排查的120个排污口,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各镇街于2023年6月底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对涉及商品房住宅小区(安置房除外)、工矿企业雨污混合排污口,由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局、荔城生态环境局协助各镇街开展整治。
牵头单位:荔城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执法局,各镇街
2.
开展河道保洁整治。落实河道常态化保洁,每日8小时对内河进行来回巡查打捞清理垃圾、漂浮物,做到河面无漂浮物、无堵塞物,河岸边无垃圾、杂物,保持河道畅通干净整洁。
牵头单位:区水利局、区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
3.
开展河道生态补水。坚持河道补水工作常态化,
河道补水原则每天补水一次,每次补水时间不小于6小时。北洋片区河道通过下戴河泵站、南郊泵站、荔园小区泵站、下亭泵站对城区内河进行补水;南洋片区河道通过锦墩1#、2#泵闸、东店沟3#泵闸、沟口泵站、东郊河泵站进行补水。因锦墩1#、2#泵闸正在建设,在泵闸投入使用前,由新度镇采用潜水泵等临时措施进行补水。
全力配合市生态水系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加快福建省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生态补水工程)建设,进行中水回用,在闽中污水处理厂尾水处理达标后,利用已建提升泵站对城区南郊河、下戴河、护城河等河道进行景观与生态补水;提高城区内河水体流动能力,促进河道水质提升。
牵头单位:区水利局
责任单位:区水投公司,新度镇、黄石镇、拱辰街道、镇海街道,中铁建北水(莆田)水务有限公司
《霞光映玉湖》 陈良锦摄
4.
制定河道清淤管理机制。制定我区河道清淤定额标准、以奖代补补助标准及建设管理办法,简化河道清淤项目建设流程;由各镇街牵头,村居组织实施清淤,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进行补助,鼓励采用投工、投劳方式开展河道整治,通过人工、机械台班签证进行结算。
牵头单位:区水利局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各镇街
5.
策划及实施水生态修复项目和治理工程。为提升延寿西溪省控延寿溪口等下游断面水质,确保延寿溪口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按照上级要求,拟策划木兰溪支流延寿溪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依据《木兰溪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重点项目汇总表,
拟实施延寿溪(玉湖段)整治工程,治理生态水系总长3862m,新建生态岸线总长为6039m等配套工程。持续开展中小河流治理工作,主动对接省水利厅及市水利局,“十四五”期间再争取一批河道列入水利部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库,依托中小河流治理工作,开展河道水环境治理。加快推进南洋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木兰溪流域北洋片区(荔林水乡项目)等一系列水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确保项目按计划要求序时推进。
牵头单位:荔城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水投公司,镇海街道、拱辰街道,中铁建北水(莆田)水务有限公司
6.
开展水质监测。对木兰溪主要流域及其主要汇水支流及镇街、村(居)交接断面水质进行实时监测,掌握水质状况,对水质不达标开展污染源溯源并制定整治措施。
牵头单位:荔城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局,各镇街
7.
落实河长制管理。
落实区级和6个镇街河长制规范化建设,推动河道专管员改革,加强对区级、镇街、园区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河长办履职、河道专管员履职以及河道卫生保洁、河道清四乱等工作开展督导,全面落实区级河长一月一巡河、镇级河长一周一巡河、河道专管员每日巡河的工作要求,开展常态化巡河活动,及时发现、协调解决问题,并对问题全程跟踪、督办,确保河湖问题整改闭环解决。按照市河长办将河湖长制工作纳入创建文明城市、区级文明单位考核的工作要求,创新开展(内河、内湖)常态化创城红绿旗评比活动。充分挖掘壶山兰水、荔林水乡独特优势,
建设“千古木兰溪、百里江山图、十里风光带”及水上巴士荔城美景,建设一批有品位上档次的幸福河湖品牌亮点。
牵头单位:区河长办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局,各镇街
8.
开展农业面源整治。一是在我区木兰溪干流及一级支流两侧2公里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推广“异位发酵床”粪污处理模式改造,拟完成兴源盛养殖公司“异位发酵床”和秀雄养殖公司“异位发酵床”粪污处理模式改造。二是持续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加强集中连片农田水肥一体化措施应用的技术指导,引导农户应用水肥一体化进行管理。三是开展统防统治、绿色防控,推广高效低毒与环境友好型农药,减少农药用量。四是继续推进我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方式,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实现畜禽粪污“变废为宝”,推进全区畜牧业绿色发展。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荔城生态环境局,各镇街
9.
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相关部门要加大对辖区已建的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网、提升泵站、小型污水处理站等)运行监管,探索出台加强城乡污水整治项目运维管理工作方案,确保已建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避免因设施故障或不正常运行,导致污水流入河道,影响断面水质达标。采用“1+6”的运行模式,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有资质的第三方社会服务机构,负责我区污水管网及相关设施具体运行维护工作(“1”即是招标1家单位负责全区主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维护,避免推诿扯皮问题;“6”即是招标6家应急抢修队伍,负责6个镇街的村庄内毛细管网〈三格池接户部分由居民自己负责〉应急抢修工作,保障突发情况响应)。区直有关部门及各镇街共同监督、管理、考核。
牵头单位:区水利局、区住建局、荔城生态环境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别牵头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水投公司、中铁二十四局、荔清公司。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实施党政一把手责任制,强化全区水环境治理的组织领导,围绕治理目标,推动相关工作任务落实。各相关部门要突出协同共治,明确部门职责,凝聚全流域治理合力,有效推动木兰溪流域突出问题的水生态治理工作。相关责任单位要认真负起属地责任,确保水污染治理相关工程顺利实施。
(二)强化资金保障。多渠道筹集水环境治理资金,增加财政性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并做好资金安排,保障水治理相关工程建设和河湖长效管理的各项工作经费,重点要保障已建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相关部门要积极策划木兰溪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争取进入中央、省级储备库,获得中央、省、市资金补助;地方配套资金不足部分,鼓励金融机构依法依规提供信贷支持,鼓励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募集资金。
(三)强化督导问责。将木兰溪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列入各级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范围,并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专项行动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督导。对主要流域断面水质类别及改善程度达不到年度考核目标的,以及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将予以追究责任。
(四)强化任务调度。为掌握各项工作任务开展落实情况,相关牵头单位要对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按季度进行调度(调度表详见附表9),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规定时序完成。各牵头单位于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将工作推进情况报送荔城生态环境局汇总后上报区政府。
(五)强化工程质管。明确参建单位的责任,加强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人员在岗履职管理,对材料进场进行随机取样送检。发动镇街分管领导、包片包村干部、村居主干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监管,由镇街汇总发现问题,镇街和监理单位共同督促抓好整改。区住建局通过“项目监管系统”随机选择检查施工段、随机抽取执法检查组,严格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中明确的市政工程实体工程质量检查内容和办法,对农村生活污水提升工程质量安全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并对存在的问题予以违规记分处罚。
(六)强化宣传引导。各镇街、各部门要加大水污染长效治理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电台以及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荔城区水环境治理成效及典型案例,主动向社会公布断面水质监测、考评结果,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水环境的良好氛围。
附件:1.荔城区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实施计划表
2.荔城区2023年入河排法污口整治清单
3.荔城区2023年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表
4.荔城区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表
5.荔城区2023年河道整治及水生态修复项目建设情况表
6.荔城区2023年水生态修复项目清单表
7.荔城区2023年工业园区实施项目清单表
8.荔城区2023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
9.荔城区2023年水污染治理项目建设进度调度表(季度)
10.荔城区河道清淤项目以奖代补补助标准及建设管理办法
荔城区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实施计划表
附件2
荔城区2023年入河排污口整治清单
附件3
荔城区2023年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表
附件4
荔城区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表
附件5
荔城区2023年河道整治及水生态修复项目建设情况表
附件8
荔城区2023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
附件9
荔城区2023年水污染治理项目建设进度调度表(季度)
附件10
荔城区河道清淤项目以奖代补补助标准及建设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加快全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推进,促进木兰溪流域水质提升,制定荔城区河道清淤项目以奖代补补助标准及建设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全区摸排纳入《荔城区水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农村黑臭水体河道。工程措施应以河道清淤清障、生态补水为主(投资占比70%以上),如局部河岸因清淤清障后需进行防护,应采用松木桩、干砌块石护坡或挡墙等简易生态护岸(投资占比30%以下)。
二、以奖代补标准
河道清淤、清障按照20元/㎡,松木桩、干砌块石护坡或挡墙等简易生态护岸按照600元/m进行奖励补助。
三、项目建设流程
(一)项目入库。镇街或村居提交项目实施申请报告(需附现状照片),明确清淤河道长度、面积、生态护岸建设长度及投资规模,经区水利局、荔城生态环境局审核确认后,作为项目入库依据。
(二)项目实施:以村居为实施主体,采用投工、投劳方式开展河道整治项目,采用人工、机械台班签证进行结算。挖掘机台班及人工计量需由镇街包片领导、片长及村居2名干部现场签证,同时报包片领导及相关镇街分管领导审核。项目建设单位统一做好淤泥堆放点选址工作,指定淤泥堆放点,严禁施工单位随意丢弃、产生二次污染。由镇街包片领导、村主干及村居责任心强、热心公益的群众组成项目小组,负责项目建设过程监管。
(三)项目验收:项目验收需由属地镇街组织验收,验收时河道需消除黑臭水体,验收材料需包含施工承包合同、项目实施前后对比照片、工程建设总结等材料,对于淤泥去向不明的项目,验收时应一票否决。
(四)奖补资金申请:项目验收通过后,由项目所在镇街委托有测量资质单位,对完成河道清淤、清障面积及生态护岸长度进行收方,作为申请奖补资金的工程量依据,由镇街统一收集并向区政府申请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