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荔城区人民政府发布象峰村党建口袋公园项目招标公告,项目将在荔城区象峰村建设一个生态休闲园,规模约21万元,总工期为60 天。
象峰村党建口袋公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象峰村党建口袋公园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象峰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象峰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华兴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莆田市荔城区;
2) 工程建设规模:约21万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详施工图纸并结合工程预算书 ;
4) 工期要求:总工期:6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景观工程或园林绿化施工等 );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不得同时兼任2个及以上园林绿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3)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2016]5号)文件精神,被限制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4)投标人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名单,且人员信息能够通过福建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查询得到;
5)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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